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分两批下达了2017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共计637万元。县财政局择优筛选出9个乡镇申报的项目报省财政厅备案,经省财政厅批复(川财预〔2017〕46号、川财预〔2017〕107号),用于河边镇金钩村、天保镇狮子寨村、卓筒井镇蓄金村等11个贫困村的道路建设、提灌站建设、堰塘整治、渠系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在项目实施的9个乡镇开展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
项目总体情况较好,重点解决大英县贫困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对改善和保障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获得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项目均按照程序开展,暂未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已完成项目评分均能达到90分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通过各乡镇道路建设、饮水安全、水利设施建设维护等革命老区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方便百姓出行、提升农产品运输能力、提高农作物灌溉率、提升百姓饮水质量等,为贫困村村脱贫摘帽、群众致富奠定基础。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川财预〔2016〕119号)和(川财预〔2017〕49号)革命老区资金文件“重点用于发展革命老区乡村公益事业和解决老区人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乡镇申报项目择优筛,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3.资金分配情况
第一批革命老区项目:一是安排70万元用于河边镇金钩村新建3公里、改扩建道路5公里,兴修水利设施等;二是安排70万元用于天保镇狮子寨村硬化村社道路2公里,新建农机提灌站一座;三是安排70万元用于卓筒井镇蓄金村改扩建道路4公里,解决安全饮水设施、兴修水利设施等;四是安排70万元用于通仙乡高山村改建里程3.8公里,维修整治堰塘等;五是安排70万元用于智水乡鲤鱼浸村新建设村社道路5公里,兴修水利设施等;六是安排67万元用于金元镇栾苍柏村改扩建道路4.5公里,小水利设施等;七是安排70万元用于蓬莱镇壕子口村硬化村社道路11公里;八是安排70万元用于象山镇凤阳村硬化村社道路7.3公里,兴修水利设施等。
第二批革命老区项目:一是安排30万元用于河边镇兰坭村道路建设;二是安排20万元用于象山镇文龙村机井、堰塘及配套渠建设;三是安排30万元用于玉峰镇八德桥村堰塘、囤水田及配套渠建设。
4.分配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上述资金分配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省厅资金到位和项目申报先后顺序,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大财发〔2017〕76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大财发〔2017〕215号),并于文件印发之日将资金下达到各乡镇。
2.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5〕113号)要求对资金进行管理,乡镇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核算,采用报账制进行资金拨付。
3.财务管理情况
乡镇革命老区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较及时、会计核算较规范。
4.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的文件精神,采用民办公助的方式,比选报价后,再由村民代表投票决定中标公司,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理财小组、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小组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和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
(1)玉峰镇革命老区项目。由于该项目前期规划涉及基本农田占地,在报县国土局审批时未通过,导致该项目建设无法实施。目前该项目现已重新规划选址,调整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报县国土局审批,已经完成立项、设计、预算,正在进行财评,即将向全社会招标建设,预计2019年3月底全面施工完毕投入使用。
(2)河边镇革命老区项目。由于农业项目规划正在实施中,待工程结束后,根据农业项目情况进行扩建。
(3)金元镇革命老区项目。峦苍柏村新建1社道路1.5公里、3社道路0.5公里,1社新建提灌站一处、新建水渠约1000米。
(4)天保镇革命老区项目。狮子寨村新建6社小型提灌站75千瓦一座、160PE管道510米、垭口堰整治建设2口、道路建设1.02公里、宽3米、堡坎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