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3号)要求,县财政局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预算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财监局、乡财股组成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精心制定评价方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发〔2018〕75号),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县财政绩效办对评价组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对资金管理、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流程、报告格式等相关内容作了讲解。
3.实施现场评价。财政局作为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开展自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部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概况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要求,选择郪江支流水体达标规划方案编制项目150万元,推进大英县河长制项目经费200万元,环保债及新型城镇化项目1240万元,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项目1500万元,养老服务建设项目100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637万元,农业普查项目100万元,集中车辆运行项目411万元,教育附加安排项目2318.09万元,"两区"划定项目188万元,财政专项扶贫项目1692.16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421万元,计划生育服务项目448万元,卓筒井镇大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50万元,共计14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9455.2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6374.04万元,纳入评价的项目资金占年初项目预算资金的57.74%。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择城管执法局、智水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9个预算单位对本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报告内容应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使用管理绩效情况。县财政局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进行审查,并对部门进行抽查复评。
二、评价结果
(一)项目决策情况
纳入本次评价的14个项目和9个部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的决策部署,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等能较好满足我县人民群众的需求,项目的资金分配,严格执行了有关政策规定。从总体看,项目决策合理,目标明确,绩效明显。
(二)项目管理情况
通过现场评价,评价对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高度重视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大多数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及时组织招投标,认真落实项目监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等相关制度,坚持实行合同管理,项目资金到位率高,没有发现挤占、挪用和突破支出范围标准的现象;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
(三)项目效果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通过现场评价反映,我县大多数项目均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并及时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作出了验收结论。项目建设质量达到行业基准水平。从建成的项目看,项目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好。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根据现场评价情况,从总体上来看各预算部门2017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预算编制、预算控制管理基本到位,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既定的目标任务。
三、主要问题
绩效评价结论显示,各项目和单位都得到了较高的评价,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问题
个别部门存在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或绩效目标不明确,与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不符;二是存在项目推进缓慢,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三是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不及时、资料存档不规范。
四、整改建议
(一)加强整改落实。由财政局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向问题单位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各单位将问题于3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尽早竣工验收,对已完工项目要抓紧竣工结算,使其早日发挥效益。
(二)加强部门预算。继续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三保"财政工作方针,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项目决策机制,项目申报要提供相关申报依据、预算标准及测算过程,着力提高专用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优化部门预算项目结构,专用项目必须严格按部门(单位)核心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
(三)构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包括方式选择、程序设定、评价指标设定、评价标准选择及评价结果运用等制度,使绩效评价每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拓展预算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将"四本预算"纳入绩效评价,推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确保评价工作专业、高效、公平、公正。
附件:1.郪江支流水体达标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评价报告
2.推进大英县河长制项目评价报告
3.环保债及新型城镇化项目评价报告
4.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项目评价报告
5.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评价报告
6.革命老区建设评价报告
7.农业普查项目评价报告
8.集中车辆运行项目评价报告
9.教育附加安排项目评价报告
10."两区"划定项目评价报告
11.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评价
12.报告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评价报告
13.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评价报告
14.卓筒井镇大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评价报告
15.档案局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16.城西社区管委会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17.供销社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18.商务局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19智水乡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20.城管执法局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21.妇联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22.群工局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23.食药局整体支出评价报告
附件1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2017年大英县郪江支流水体达标规划方案
编制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3号)要求,我局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对2017年郪江支流水体达标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报告如下,请审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进一步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实现主要河流水质稳中向好,一般水体稳步改善的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县环保局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了大英县小流域(寸塘口河、马力河、龙溪河、古柏溪、通仙河、黄腊溪、小蒜溪、瑰溪、桅杆溪、大英河)水体达标方案。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2018年11月21日,由我局总会计师鲍英剑任组长,带领相关股室及县财监局工作人员到县环保局检查郪江支流水体达标规划方案编制情况,了解编制成果及此项目的推进情况。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含评分表)
经现场查看项目基本资料及相关听取相关工作人员的情况汇报,我局就该项目进行了打分,因该项目存在签约公司违约,故在项目时效性中存在瑕疵,最后得分98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要求县环保局100%完成郪江支流水体达标规划方案编制的任务目标。
2.决策依据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相关批示,要求县环保局及时及效完成郪江支流水体达标规划方案编制。
3.资金分配情况
2016-2017年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14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万元。
4.分配结果情况
此项目所需资金已由县财政局足额拨付给县环保局。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我局于2017年8月拨付2016-2017年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14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万元共计150万元到县环保局账户作为编制经费,因为中标金额为141万元,故县财政局分别在2018年5月和6月收回剩余资金8万元和1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
由县环保局财务股管理此笔资金,未发现有挪用、截留或挤占情况。
3.财务管理情况
2017-2018年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县环保局专人专管。
4.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美公司)中标,于2017年12月与县环保局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此后,县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镇乡收集基础资料,配合锦美公司进行现场踏勘和水质监测,2018年4月方案编制完成,4月13日,县环保局邀请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文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3位专家对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专家意见,锦美公司对10条流域进行了补充水质监测和现场调查,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年8月21日,县环保局邀请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文局、四川农业大学专家对方案进行第二次评审。锦美公司根据评审意见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后已提交报批本,项目实施完毕,分别编制了寸塘口河、马力河、龙溪河、古柏溪、通仙河、黄腊溪、小蒜溪、瑰溪、桅杆溪、大英河等河流10个水体达标方案,目前县环保局正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查印发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
县环保局于2017年12月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同,由锦美公司编制完成项目方案,共计10册。
2.完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