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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3年)

2023-11-8 15:4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08| 评论: 0|来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01265e8e5ce2cfa0fa5b08b3bb688c8d","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发布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

708

其他行政权力

对特殊标志使用人书面使用合同进行存查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7月 13日国务院令第202号发布 )

第十四条第三款

交易秩序监管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备案材料。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对前述材料进行形式或实质审查。

3.备案责任:对审查合格的,予以备案。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25-7825938


709

其他行政权力

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行管理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7月通过国务院令第654号)

第十七条第一款

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

1.受理责任:公示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要求。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对前述企业进行形式或实质审查。

3.备案责任:对符合企业经营异常的企业,予以纳入管理。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25-7825938


710

其他行政权力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

1.受理责任:公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对前述企业进行形式或实质审查。

3.备案责任:对符合企业经营异常的企业,予以纳入管理。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25-7825938


711

其他行政权力

对社会公用计量器具标准进行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证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的,受理申请,列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复查)计划;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2.考核责任: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考核,并由其出具考评意见。

3.决定责任: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九条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25-7825938


712

其他行政权力

对企事业单位计量器具检定进行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十条

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证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委托相关单位对申请审查的企事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其填写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对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发授权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发送不合格通知书。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九条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25-7825938


713

其他行政权力

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的结果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

1.公告责任:公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2.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0825-782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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