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特殊标志使用人书面使用合同进行存查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7月 13日国务院令第202号发布 ) 第十四条第三款 | 交易秩序监管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备案材料。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对前述材料进行形式或实质审查。 3.备案责任:对审查合格的,予以备案。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5938 | |
709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行管理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7月通过国务院令第654号) 第十七条第一款 | 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 | 1.受理责任:公示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要求。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对前述企业进行形式或实质审查。 3.备案责任:对符合企业经营异常的企业,予以纳入管理。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5938 | |
710 | 其他行政权力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 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对前述企业进行形式或实质审查。 3.备案责任:对符合企业经营异常的企业,予以纳入管理。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5938 | |
711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社会公用计量器具标准进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六条 | 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证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的,受理申请,列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复查)计划;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2.考核责任: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考核,并由其出具考评意见。 3.决定责任: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不合格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九条 |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5938 | |
712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企事业单位计量器具检定进行授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第二十条 | 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股证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委托相关单位对申请审查的企事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其填写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对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发授权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发送不合格通知书。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九条 |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5938 | |
713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的结果予以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 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 | 1.公告责任:公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2.信息公开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3.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 0825-7825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