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及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儿童全面发展在我县得到深入推进,广大儿童更加茁壮成长,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0‰、5.0‰和6.0‰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7)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8)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9)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10)构建覆盖城乡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体系,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达100%,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达100%。
(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2.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划,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健全和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加大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构建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妇幼健康大数据,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以各年龄段儿童健康需求为导向,构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以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儿科为重点,以儿科和儿童保健科为支撑,统筹规划和设置县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提供优质诊疗服务,提升儿童看病就医和医疗保障能力,促进儿童医疗服务均等化。完善儿童三级诊疗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建立完善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和运转体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提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适时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并积极发挥作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相关组织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推广早产儿袋鼠式护理等适宜技术。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投入和县人民医院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转诊网络,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规范服务与质量监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会、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将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降低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6)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2%以上。推进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脊柱侧弯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和综合管理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做好肺炎、腹泻、贫血、哮喘等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进一步健全中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制度。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加强中西医协作,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儿童疾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8)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维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进一步规范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每个镇(街道)至少设置1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承担适龄儿童的免疫规划疫苗和群众需要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优化预防接种门诊布局,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加强产科预防接种管理,按照“谁接生、谁接种”原则,承担在该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的接种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新生儿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9)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儿童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继续推进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普及为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构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机制,加强个性化营养指导,保障儿童充足营养。加强儿童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严格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膳食管理,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食品标签市场监管体系。
(10)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建立0—6岁儿童视力水平监测机制,加强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水平检查工作,推动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每年至少免费视力检查1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指导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普及健康用眼护眼知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用护眼知识,引导儿童不在卧床、光线不良等情况下看书或视频。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
(11)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着力保障儿童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指导儿童科学开展体育锻炼,提高儿童健康素质。加强适宜儿童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保障儿童体育场地实施供应。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影响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业余训练和校园安全前提下,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为学校体育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加大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提高覆盖率。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
(12)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主体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重视家庭环境对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重要影响,利用各种渠道手段,加强对家庭和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积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村偏远地区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