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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英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大英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通知

2023-1-4 16:2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7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公室

摘要: {"原始ID":"dd1543a3491c419aa55b6612612cb8c9","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府发〔2022〕18号","附件":[]}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提高残疾女性就业的比例。  

3优化女性就业结构,拓宽女性就业渠道。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技能劳动者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5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优化和更新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女性平等享有资本、信贷、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9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完善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技能培训、职业重建、土地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为女性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依法禁止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警戒惩处。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人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分性别就业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就业创业的新机遇,加大对妇女就业创业的培训力度,营造妇女就业创业良好环境,依托促进就业重点工程,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促进经济发展与妇女就业良性互动。结合大英产业转型发展战略,逐步实现女性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优化。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就业形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道。  

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统筹推进女大学生就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女大学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吸纳女大学生就业。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高校和属地政府提供不断线的就业创业服务,拓宽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领域就业。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女大学生提供更多开放便捷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九个一就业创业系列服务活动,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大学生实施就业帮扶。组织女性积极参加遂州杯创业大赛、就业创业博览会等创业活动,大力支持女大学生创新创业。  

5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不断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扩大农村妇女转移就业规模,缩小男女转移就业差距。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政策、强化制度保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科技决策咨询、拓展科研学术网络、提升国内、国际影响力和活跃度,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依托产学研基地和综合性科技中心,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领导力的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和后备人才专业知识、科研管理、创新创业等的培训。加强典型培养宣传,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完善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统计制度,监测女性科技人才成长状况和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状况。  

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深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实现男女平等,保障收入公平。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探索开展薪酬调查,加强分性别收入统计,动态掌握各行业领域男女两性收入状况。  

8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健康宣传教育,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执行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明确女职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帮助解决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期间的特殊困难,并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产假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防护、职业健康监督和保护,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推动将职场性骚扰纳入劳动监察范围,督促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健全劳动仲裁、诉讼绿色通道,完善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机制,畅通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维权通道。推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女职工争议仲裁庭,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重视外来务工女性、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残疾就业女性利益诉求,完善女性就业保障措施。  

10为女性孕哺期和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贯彻落实国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人口生育政策,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高生育保障水平。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监督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优化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政策,为孕哺期女性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依托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幼儿和中小学生托管机制,加强女性生育后职业发展保障。  

11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依法落实农村妇女权益,巩固农村妇女经济角色。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确保应登尽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征地安置补偿分配等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指导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保护农村妇女参与集体福利分红、参与征收地补偿利益分配并获得相应安置利益的权利。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量化、征收补偿、权益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出嫁女、离异妇女、进城落户女农民的经济权益。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  

12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多渠道增强脱贫妇女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脱贫妇女自主发展能力,确保妇女收入能持续稳定增收。因地制宜壮大乡村产业。根植地方风土文化、民俗特色,扶持鼓励多领域新产业项目合规良性发展,为农村女性自主创业提供更加多元包容环境,发展绿色直播、农村电商、手工编织加工等产业,为妇女就近择业、就近就业提供帮扶便利条件。履行乡村振兴职能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保障农村妇女资金技术帮扶措施到位,带动更多的脱贫妇女就业增收。  

13支持妇女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作用。提振妇女就业热情,创业激情,鼓励妇女就业创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聚焦产业振兴,发展创建乡村振兴巾帼基地,做强做优乡村振兴巾帼品牌。聚焦人才振兴,多渠道聚集乡村巾帼人才,全方位培养乡村巾帼人才。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返乡下乡创业女大学生、农村妇女骨干、女农民工等群体领头雁培训教育,发挥乡村振兴引领示范作用。聚焦文化振兴,帮助农村家庭养成好习惯、涵养好家教、树立好家风。聚焦生态振兴,以建设美丽大英、宜居乡村为目标,引导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美丽家园。聚焦组织振兴,夯实妇联组织队伍,建立健全联系广泛、服务妇女群众的组织工作体系。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障活动,加强重点群体返贫风险监测预警,聚焦单身母亲、残疾妇女、空巢妇女、失能失智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常态联系、发现报告等机制。发挥乡村妇女议事会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有序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民生热点、急难愁盼问题的基层民主自治,积极参与乡村事务管理。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县、街道党代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3县、街道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8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9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作用,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障碍,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与妇女地位作用相适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把推动妇女参政纳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大英建设重要议程,提出目标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破解影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家庭压力,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  

2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女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加大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妇女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妇女网上议事平台,加强妇女数字化人才教育,提升妇女参与网络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协商。  

3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扩大党的妇女群众基础,培养对党的感情,深化对党的认识,拥护对党的主张,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代会代表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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