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和《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遂民发〔2016〕16号)要求,民政、财政、残联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推进政策落实,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政实施以来的资金发放实行应退尽退,应补尽补,确保两项补贴足额发放到位,使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属经常性年度项目,2020年,我局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进行了项目资金申报,向县财政局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25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初预算安排16.7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108.2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遂宁市户籍残疾人。补贴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即: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2020年初有重度残疾人护理对象4660人,2020年重度残疾人护理项目资金累计拨款314.03万元,较好地保障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护理费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申报与实施内容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我局按照年初重度残疾人在册情况向县财政局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资金125
万元,2020年全年到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资金314.3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资金189.35万元;县财政预算下达特困人员保障金125万元,通过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2020年全年实际使用了重度残疾人护理金314.03万元。我局对重度残疾人护理实施动态管理,按程序审批,按照实际的人数,严格按照标准来发放的。没有遗漏任何的应保未保的重度残疾人,也没有缩减标准现象、没有扣留专项资金,做到了按照规定按照标准来使用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户只用于转账,不提取现金;资金按月通过转账社保卡“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享受对象个人账户,既减少了金发放的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了广大补贴对象,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中、省、市、县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为切实加强全县重度残疾了护理补贴工作,提高此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水平,县民政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了《大英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老年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大英县民政局关于建立民政对象定期巡查制度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1.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对象时,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认原则,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申请、因已开通全国两残补贴信息系统,审批程序改为乡镇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且全部能在系统内完成),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核实,作出审批决定。
2.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每月上报本镇(街道)当月的重度残疾人的死亡、残疾等级变化情况的动态管理报表,把死亡的、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符合补贴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员按程序纳入,做到重度残疾人护理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3.建立台帐,确保数据准确。强化痕迹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坚持三个统一,确保两个准确,即:到户审批表与花名册相统一,花名册与电子表相统一,审批表与资金发放表相统一,确保享受对象人数准确、资金准确。并按月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台帐,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台帐数据与财务数据统计始终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