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各镇(街道)每月上报本镇(街道)当月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的死亡、残疾等级变化情况的动态管理报表,把死亡的、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符合补贴条件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程序纳入,做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3.建立台帐,确保数据准确。强化痕迹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坚持三个统一,确保两个准确,即:到户审批表与花名册相统一,花名册与电子表相统一,审批表与资金发放表相统一,确保享受对象人数准确、资金准确。并按月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台帐,确保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台帐数据与财务数据统计始终保持一致。
4.建立监督制度。工作中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事前、事中、事后依法开展的法律监督;接受县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接受民政行风评议员和社会各界的社会监督,同时在“县、镇(街道)、村”设立了三级监督举报电话,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面,解决残疾人特殊长期照护困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大英县通过落实补贴经费、规范制度管理等措施,使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走上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20年全额保障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照料护理费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自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以来,通过对补贴对象、群众以及各镇(街道)的综合调查项目实施及资金发放情况看,全县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已形成了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对拉动地方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充分体现了让广大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成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关爱意识和互助意识淡化。近年来,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有所弱化,群众集体意识和互助意识淡化,对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有的甚至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管不问。
二是残联系统接口数据查询经常出错,无法有效认定残疾证是否有效。目前在新增的两项补贴信息录入过程中,系统自动提示:“通过残联接口查询,未查询到该对象信息”,实际上经县残联核实这部分人员的残疾证在残疾人数据系统中存在并有效。
(二)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残联要组织残疾人状况和需求调查,及时掌握残疾人动态情况,负责审核符合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民政部门负责审定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对象及专项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推进“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宣传国家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神和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内容,了解申领程序和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按照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遂民发〔2020〕27号)要求,民政、财政、残联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推进政策落实,对残疾人补贴新政实施以来的资金发放实行应退尽退,应补尽补,确保补贴足额发放到位,使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属经常性年度项目,2020年,我局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进行了项目资金申报,年初向县财政局申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11万元,下半年追加预算38万元;2020年县级下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共计24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遂宁市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我县53.2万人,常住人口48.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9万人,乡村人口28.4万人,2020年初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677人,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资金累计拨款376.39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的基本生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申报与实施内容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