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我局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度申请拨付使用资金,坚持履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补助资金支付个人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到位;集中供养特困救助补助资金、集中养育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统一支付到相应机构集体账户。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接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确保上级转款和财政配套资金运行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有效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救急解难作用;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其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固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根据市级补助标准适时调整,将符合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无“漏救”现象,较好保障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针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扩大影响力提高,畅通了监督举报渠道,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项目受益对象均为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特定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救助范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1〕251号),我局建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照资料清单,收集基础资料,根据自评提纲,完成自评报告交评价组,及时根据反馈信息整改,所有工作完成后资料归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困难群众项目资金在上一年度实施基础上,结合年初救助人数,按照因素分析法,综合权衡后预算人数和资金额。地方匹配资金商县财政局,得到大力支持,及时到位资金。
(二)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上级计划下达3968万元;县财政年初预算407万元,执行中根据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调整增加预算834.22万元,合计5479.22万元。
2.资金到位。中央财政4002万元,省级财政319万元吧,县级配套资金1241.22万元,合计5562.22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5700.8万元。
(1)城乡低保累计救助12683人次,发放资金424.63万元;农村低保累计救助123214人次,发放资金3130.75万元,合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555.38万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累计救助28306人次,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721.34万元。
(3)临时救助累计救助5209人次,发放资金308.59万元。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累计救助248人次,救助资金49.17万元。
(5)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累计保障469人次,发放保障金42.66万元。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保障288人次,发放保障金23.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