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
大英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
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电信大英分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联通大英分公司、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大英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指挥部职责:负责我县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类别等情况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救助支援;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事项,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派出工作组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
2.2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大英生态环境局,由大英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各派1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
(1)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
(2)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核实、报送、分析和研判工作,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及工作措施建议;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
(3)针对因污染物排放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应急监测、组织排查污染源,查明事件原因,提出现场污染处置方案,并部署相关应急措施。
(4)针对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环境污染,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跟踪污染动态,提出控制或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
(5)针对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外且本县受到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做好动态跟踪监测,开展预警预测和分析,提出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