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郪江(大英段)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2021-12-29 16:42|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水利局

摘要: {"原始ID":"2d4959f35ef3493382be8e0574bda6f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5.5.2公众满意度指标

5.5.2.1计算方法和赋分标准

评估公众对河湖环境、水质水量、涉水景观、舒适性、美学价值等的满意程度,采用公众调查方法评估。
公众满意度赋分取所有公众赋分的平均值。

5.5.2.2指标计算过程和赋分结果

公众满意程度的调查采用问卷的方式进行,采集公众对于河流环境、水质质量、涉水景观、舒适性、美学价值等的满意程度,本次参与问卷调查的人数为20人,取各评价河段内调查公众赋分的平均值为该评价段的公众满意程度综合赋分值。郪江各评价河段公众调查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5.5-1   各评价河段公众满意程度调查及赋分成果表
评价河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范围 评估赋分 备注
第一评价段 1 王宽碌 15~3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2 徐建国 30~5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3 赵方慧 15~3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4 —— 30~5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平均分 80
第二评价段 1 张恒英 15~30 80 河湖管理者
2 张科 15~30 100 河湖管理者
3 雷晓英 15~3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4 邓艳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5 裴单玲 15~3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6 王晓霞 30~5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7 胡靖 15~30 6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8 邓祖彦 50以上 6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9 李凤 30~50 6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10 文春香   6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11 —— 30~50 60 旅游经常来
12 —— 30~50 80 旅游经常来
平均分 73
第三评价段 1 张兴平 30~5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2 何政香 30~5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3 李耕 15~3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4 李阳 30~50 80 河湖周边从事生产活动
平均分 80
5.5.3防洪指标

5.5.3.1计算方法和赋分标准

河流及湖泊评估采用河湖堤防及沿河(环湖)口门建筑物防洪达标情况:河流按照公式计算已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比例,湖泊同时还需要评估环湖口门建筑物满足设计标准的比例。无相关规划对防洪达标标准进行规定时,参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河流及湖泊防洪指标赋分标准见下表。
FLDE=RLA/RL×100
式中:FLDE——河流防洪工程达标率,%;
RLA——河流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m;
RL——河流堤防总长度,m;
表5.5-2        防洪指标评估赋分标准表
达标率(%) ≥95 90~95 85~90 70~85 ≤70
赋分 100 75 50 25 0
 

5.5.3.2指标计算过程和赋分结果

(1)防洪规划
2000 年 9月,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四川省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大英县河段)》。规划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01 -94 《防洪标准》城市防洪等级的划分规定,大英县城近期(2010年)按 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远期(2020年)按50年一遇,隆盛镇、象山、郪口场等防洪工程按20年一遇,临河农田并有一定居民点的村庄则按 10年一遇考虑。
原郪江防洪工程规划确定大英县城区远期(2020年)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50201-2014《防洪标准》,结合大英县城市政治经济地位重要性、常住人口或当量经济,大英县城区防护等级为Ⅳ等,防洪标准为50-20年一遇,结合大英县郪江河道(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确定的防洪标准,大英县城区段防洪标准现仍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四川省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确定的重点段
(2)已成堤防及防洪指标赋分计算
大英县郪江干流河段已建成防洪工程共计26416m,根据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及GB50201-2014确定各堤防应达到防洪标准,结合各段堤防设计防洪标准指标,已成堤防未达防洪标准长度为1465m,位于象山镇城区段。各评价河段防洪指标赋分成果见下表。
表5.5-3        防洪指标赋分计算成果表
评价河段 堤防/项目名称 河流 堤防级别 堤防长度 设计防洪标准(重现期) 《防洪规划》防洪标准(重现期) 达标堤防长度 防洪工程达标率 赋分
岸别   (m)     (m) %  
第一评价段 象山镇城区堤防(现有堤防) 左岸 4级 1005 10 20 0 82.3 25
四川省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 左岸 4级 460 10 20 0
祥凤寨水库库区堤防(1段) 右岸 4级 215 20 10 215
祥凤寨水库库区堤防(2段) 左岸 4级 961 20 10 961
祥凤寨水库库区堤防(3段) 左岸 4级 1655 20 10 1655
右岸 4级 880 20 10 880
祥凤寨水库库区堤防(4段) 左岸 4级 867 20 10 867
右岸 4级 993 20 10 993
祥凤寨水库库区堤防(5段) 右岸 4级 1254 20 10 1254
合计     8290     6825
第二评价段 双龙广场至石油大桥堤防 右岸 4级 444 20 20 444 100 100
死海大桥至石油大桥堤防 左岸 4级 3240 20 20 3240
死海大桥至御景天下堤防 右岸 4级 707 20 20 707
御景天下至双龙广场堤防 右岸 4级 2263 20 20 2263
郪江康家咀大桥至成南高速公路大桥段左岸堤防 左岸 4级 2676 20 20 2676
工业园区左岸堤防 左岸 4级 3490 20 20 3490
合计     12820     12820
第三评价段 席家沟右岸堤防 右岸 4级 2330 20 20 2330 100 100
(现代农业产业园)土门垭村鱼棚子至王家坝郪江左岸堤防 左岸 4级 2976 20 20 2976
合计     5306     5306
5.5.4供水指标

5.5.4.1计算方法和赋分标准

采用综合供水保证率评估,根据公式计算河湖所有供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确定赋分值。


式中:
WS—综合供水保证率;
Wi—第i个供水工程的平均日供水量(m³/d);
Pi—第i个供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
i—供水工程的序号;
n—河湖供水工程的总个数。
表5.5-4       综合供水保证率评估赋分标准表

5.5.4.2指标计算过程和赋分结果

根据《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793-2020)9.6.3,供水指标的代表值可根据河湖整体状况确定。本次通过收集资料了解到郪江(大英段)目前供水工程共6处,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5.5-5            大英县供水工程情况一览表
取水地点 水源所属单位 原水
水源
供水用途 设计供水能力 供水保证率
庙子山取水口 / 郪江 城镇生活用水 3845.0万m3/a 95%
观音沟提灌站 / 郪江 灌溉 427.9万m3/a 70%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大英经济开发区石长村右岸 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郪江 工业 120.1万m3/a 90%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工业园区郪江右岸 四川省大英蓥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郪江 工业 50万m3/a 90%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红旗村采和湖电站下游郪江右岸 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郪江 工业 150万m3/a 90%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郪江 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 郪江 工业 250万m3/a 90%
根据前述公式计算,郪江(大英段)供水工程综合供水保证率WS=87.5%,根据综合供水保证率评估赋分标准表,郪江(大英段)综合供水保证率赋分为60分。
5.5.5开发利用状况与规划的符合性指标

5.5.5.1计算方法和赋分标准

河流的开发利用状况应符合河流规划,水利项目重点复核内容如下
1水电站主要复核开发利用任务、工程规模、开发方式、调度运行方式、生态流量等内容与规划的符合性;
2堤防主要复核工程规模、防洪标准等内容与规划的符合性;
3囤蓄水库主要复核开发利用任务、运行方式、供水量、供水保证率等内容与规划的符合性;
4航道主要复核通航水深、航道宽度等内容与规划的符合性;
5其他有关涉水工程项目,应重点复核其开发利用任务、工程规模等内容与规划的符合性。
收集河湖库主要开发利用现状(发电、采砂、航运、供水)及相关规划,按照符合性赋分。开发利用状况与规划的符合性赋分标准见下表。
表5.5-6     开发利用状况与规划的符合性赋分标准表
符合性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但规划需修编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但不完全相符 开发利用活动无规划支撑 开发利用活动违反规划
赋分 100 80 60 40 0

5.5.5.2指标计算过程和赋分结果

河流的开发利用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水电站、堤防、囤蓄水库、航道、其他有关涉水工程项目等等。经现场调查,郪江(大英段)流域主要的工程建设项目为堤防工程、水电站、河道型水库,故本次主要对上述工程与规划的符合性进行评价。郪江(大英段)工程建设情况如下:
(1)堤防
2000 年 9月,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四川省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大英县河段)》。该规划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01 -94 《防洪标准》城市防洪等级的划分规定,大英县城近期(2010年)按 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远期(2020年)按50年一遇,隆盛镇、象山、郪口场等防洪工程按20年一遇,临河农田并有一定居民点的村庄则按 10年一遇考虑。
原郪江防洪工程规划确定大英县城区远期(2020年)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50201-2014《防洪标准》,结合大英县城市政治经济地位重要性、常住人口或当量经济,大英县城区防护等级为Ⅳ等,防洪标准为50-20年一遇,结合大英县郪江河道(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确定的防洪标准,大英县城区段防洪标准现仍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大英县郪江干流河段已建成防洪工程共计26416m,其中绝大部分的工程规模与防洪标准都与规划相符合。但象山镇场镇段堤防与四川省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中修建的堤防设计防洪标准均为10年一遇,与《四川省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大英县河段)》(2000 年 9月)中规划的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不相符。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后,该情况应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但规划需修编”。
(2)祥凤寨水库
2010年10月,祥凤寨水库纳入《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水总规〔2010〕1089号),2011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的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的评估),祥凤寨水库是我省54座近期中型水库之一。
2013年~2014年,祥凤寨水库分别列入《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川府函〔2013〕204号)、《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川府函〔2014〕47号)、《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年)》(发改农经〔2014〕2411号)、《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4〕475号),规划“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2012年6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994号文批复的《四川省大英县灌溉及供水规划》,针对全县的水资源供需态势,分五片提出了解决大英县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灌溉及供水的总体方案和工程布局,其中规划针对大英县城和位于县境西北角与射洪、三台、中江三县交界的郪江两岸旱片死角的缺水问题,提出建设祥凤寨水库,为大英县城30万人提供生产生活用水,规划灌溉面积1.83万亩,其中新增1.35万亩,解决灌区1.50万城镇人口、0.75万乡村人口生产生活用水。
2012年9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1790号和川水函〔2012〕1791号下达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坝址(渠线)选择专题报告》和《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审查意见。
2012年12月,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川扶贫移民法规〔2013〕15号文件批复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作为祥凤寨水库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的指导性文件。
2013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3〕87号下达了《关于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2013年5月,遂宁市水务局以遂水函〔2013〕89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
2013年7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913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川水函〔2013〕1081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13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3〕85号文件进行了批复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四川省环保厅以川环审批〔2013〕596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3年11月,四川省住建厅以选字第510923201300296号核发了祥凤寨水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川扶贫移民发〔2013〕434号文审核同意《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2013年12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2043号文签署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建设规划同意书(川水建规字〔2013〕25号),以川水函〔2013〕2144号文下发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14年1月,长江委以长规计〔2014〕34号文审核同意建设祥凤寨水库。
2014年9月,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农经〔2014〕818号文下发了可研批复意见。
综上所述,祥凤寨水库的建设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3)采和湖电站
郪江大英城区段原有张家坝石堰,为增加湖面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大英县政府和水务局完成了《大英县采和湖规划方案》,该方案拟定在原张家坝石堰基础上增设4m高橡胶坝,使张家坝石堰的正常蓄水位达到302m,使郪江大英城区段形成整体的湖面景观。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08年9月初完成了采和湖橡胶坝蓄水工程枢纽部分设计。为充分利用采和湖的水能资源,大英县涪江支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采和湖橡胶坝右岸修建了采和湖水电站工程。采和湖水电站于2011 年9 月建成投产,由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英县郪江干流采和湖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大发改[2009]17 号)及《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英县涪江支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郪江干流采和湖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大发改函[2009]148 号)批复同意建设。
采和湖水电站利用郪江地表径流取水发电,电站取水地点为大英经开区,大英县水利局以《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大英县采和湖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大水函(2007)14 号)及取水许可证:取水(川遂大)字[2019]第009 号,同意电站取水。
2015 年12 月,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052516-01682),同意大英县涪江支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
采和湖电站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在2018 年,大英县水务局出具《大英县水务局、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大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大英县农业局、大英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大英县采和湖鸡公滩两座水电站生态流量“站一策”管理保护报告〉审査意见的通知》(大水函[2018]140 号)文件校核采和湖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为1.05m³/s,下放措施为丰水期采用坝顶溢流,枯水期采用泄洪冲沙闸泄放。目前,该电站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且运行正常。该电站已完成下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已经完成下泄流量问题整改工作验收。
综上所述,采和湖电站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4)鸡公滩电站
根据《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英县鸡公滩水电站立项审批(核准)相关情况的说明》(2019 年6 月),大英县鸡公滩水电站项目在1964年建成投产,该项目核准批复是在大英县建县前,即在蓬溪县完成的立项审批。由于年代久远,期间经历了机构调整,其立项核准资料确实无法查证,属于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老旧企业,建议在立项核准资料方面可考虑进行特殊处理。
鸡公滩水电站利用郪江地表径流发电,电站取水地点为大英县隆盛镇长滩寺村,大英县水利局以《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大英县鸡公滩水电站建设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大水函〔2019〕198 号)及取水许可证:取水(川遂大)字〔2019〕第008 号,同意电站取水。
鸡公滩电站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在2018 年,大英县水务局出具《大英县水务局、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大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大英县农业局、大英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大英县采和湖鸡公滩两座水电站生态流量“站一策”管理保护报告〉审査意见的通知》(大水函[2018]140 号)文件校核鸡公滩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为1.1m³/s,下放措施为枯水期采用泄水堰、泄洪冲沙闸、丰水期采用工作闸、连拱坝顶泄放。目前,该电站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且运行正常。该电站已完成下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已经完成下泄流量问题整改工作验收。
综上所述,鸡公滩电站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通过以上对郪江(大英段)堤防、水库、水电站工程的逐项分析,各评价河段开发利用状况与规划的符合性指标赋分成果见下表。
表5.5-7       开发利用状况与规划的符合性赋分成果表
评价河段 河段内
主要工程
开发利用状况
与规划的符合性
赋分 备注
第一评价河段 堤防,祥凤寨水库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但规划需修编 80 象山镇已建堤防防洪标准与《防洪规划》中内容不符
第二评价河段 堤防,采和湖电站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100  
第三评价河段 堤防,鸡公滩电站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100  
5.6健康综合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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