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严格遵守省、市、县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项目运行过程中各项制度均执行到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规范,根据年初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的项目预算标准和进度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完成项目任务。项目运行过程中,经费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坚持“一审三签”制度,一切报销票据均由经办人员签字,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会计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销。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具体经办人或者经费报销人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签字审核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主要对报销项目、标准、所附附件和票据的真实性负责;分管财务领导对报销审查程序是否完善、经费报销总体合规性等方面予以综合审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同时接受本级和上级经审委员会审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政务服务大厅除设立15个综合窗口外,还根据“三集中三到位”、“应进必进”的原则,入驻公安、住建、自规、交运、水利等部门的56项事项及工作人员,设立55个入驻窗口提供政务服务。同时,推行7×24小时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的服务。并积极推动109个“政务服务6+1事项”向镇(街道)延伸,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代办。2021年,政务服务大厅承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9253件,其中商事登记审批4434件,社会事务审批4074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745件,办结率100%,好评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实现“一门”办。通过全面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设立各类未划转事项的入驻窗口;推行7×24小时政务服务模式等,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二是实现“一网”办。全县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558554件,无一超时件、超期件,主动评价率99.03%,政务服务评价满意率100%。三是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履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措施,实行现场办理“一次”办。四是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延伸工作见成效。我局被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为第二批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省级试点单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依托政务服务智慧大厅和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三大工程,坚定不移地推进“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项目财务收支有序,进账及时,坚持了收支两条线,费随事付的基本原则,财务运行合规合理。根据《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中的评分方法、评分要点等要求,结合2021年度项目完成情况,对比项目年初预算指标进行综合评估,2021年全年“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有待加强。因机构改革,很多部门的职能职责存在调整,有的部门未能按照事项应进必进的要求,将事项授权于中心;有些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虽已基本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是仍然存在部门配合协作力度及并联审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一些审批环节“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方面的问题。二是一体化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因四川省一体化平台还在不断地升级更新,与各职能部门的系统在衔接中,存在天府通办应用对接少,质量不高和线上线下一致性有差异,“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电子政务大厅便民、利民功能还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力度。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6号)和《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5号)精神,将行政许可权从原审批机关转移至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加强统筹协调,有效破解提升审批效率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二是对目前未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应进必进的原则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落实。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