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9.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2.29万元。主要用于卫监系统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办公楼外墙改造及附属工程、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智慧卫监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器采购、医疗设备、电脑、打印机等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7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卫生健康系统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项目名称)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卫生健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红十字会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保障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行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用于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用于保障妇幼保健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卫生)(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用于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机构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大英县卫生健康系统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卫生健康局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主要包括:大英县卫生健康局、大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大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英县人民医院、大英县中医医院、大英县隆盛中心卫生院、大英县河边中心卫生院、大英县玉峰中心卫生院、大英县天保中心卫生院、大英县回马镇卫生院、大英县金元镇卫生院、大英县蓬莱镇通仙卫生院、大英县卓筒井镇卫生院、大英县玉峰智水卫生院、大英县象山镇卫生院。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代管县计生协会机关。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县卫健系统在职人数1884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0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人员992人,医疗机构聘用人员86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总收入24223.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673.04万元,上年结转经费6550.4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4223.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2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8.42万元,占31.95%,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6485.1万元,占68.05%,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爱国卫生、计生等项目。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按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分类阐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县级预算经费按照大英县财政局《关于编制县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大财发〔2020〕392号)相关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卫健局对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要素完整且细化量化,编制科学。
(二)支出控制情况
1.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绩效性。年初预算根据县财政单位均衡计划,追加预算部分按项目实施情况申报用款计划并按财政批复进度报账,严格审核手续,确保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按进度、按预算项目进行支出以确保年度财务收支平衡。
2.严格经费开支审批手续,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按预算、按进度执行,费用支出实行单位局办公室、局规财股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审核人签字才能报账。数额较大的开支需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同意。
3.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业务股室按计划申报,局办公室汇总,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目录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三)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及违规记录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因政策落实的实际情况,绩效监控动态调整取消预算319万元。2021年度本部门预算包括人员类项目、公共卫生项目、中医药项目、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的项目。该部分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资金分配科学,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规范化。项目绩效明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达到预期,受益群体和社会满意度较高。部门预算项目截止12月调整后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没有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在大英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由县级人大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及时向县财政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情况。对自评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股室进行整改,并要求将其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和预算执行相关工作中。
(三)自评质量
2021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与上年基本持平,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满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圆满完成,财务管理分工明确,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工作流程实施合理,在执行内部控制方面有良好的约束机制,较好的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2021年目标考核取得二等奖。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因单位业务人员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业务不熟悉,政策理解方面有待加强,存在预算财务分析未常态化,未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附件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预算、统筹管理,以下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负责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科研课题,加强标准化中医科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等。
按照《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大英县中医药发展规划(2017-2030年)》(大府函(2018 ]18号 )“建立稳定的中医药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确保全县各级中医事业费占全县卫生事业费10%以上。”精神,设立中医药事业项目,项目与政策和需求吻合。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县域内中医药相关工作发展实际情况,预算安排项目经费50万元。
为全面统筹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方向及范围,县卫生健康局印发《大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拨付2021年县级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的通知》,将项目资金合理分配到各个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中医药科研课题项目,加强标准化中医科建设项目,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制定《大英县中医药“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
2、项目具体:县中医医院创建市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在建中医重点专科2个;1个省级科研课题立项、2 个市级科研课题立项。县人民医院创建市级重点专科1个。县妇幼保健院加强标准化中医科建设,河边中心卫生院、隆盛中心卫生院、玉峰中心卫生院、天保中心卫生院开展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成都中医药大学制定完善《大英县中医药“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所有项目预计于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自评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抽取各股室业务骨干组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的所有指标均按照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 2022 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 ( 2022 ] 131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经费50万元,财政批复经费50万元。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项目经费到位50万元,到位率100%。县卫健局经费按照《大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经费管理的通知》(大卫办发〔2019〕46号)管理,对项目资金专项管理,按《大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拨付2021年县级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的通知》分配经费,资金管理安全、拨付流程规范;按专项经费进行核算、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能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结果较好,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