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方案经过修订后,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大英县扶贫移民局 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17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大扶移〔2017〕46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县扶贫移民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人社局等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分别通知项目乡镇和项目村开展实施。各项目村和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群众宣传、筹资投劳,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施工队伍,抢时间、抓进度、保质量,至2017年12月,绝大多数项目村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报账。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8%。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施县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建设贫困区域的道路交通设施,极大的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解决农用物资运进和农副产品运出难的问题,增强产业发展的后劲,提高农民收入,促进贫困区域群众增收致富。在项目区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农业发展生产,改善项目区广大群众生活条件,提高产业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增收致富,为实现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确保项目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奠定坚实基础。
五、评价结论及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结论
县扶贫移民局、县农业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督查各镇乡将具体任务按时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头。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做到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通过村、镇、县验收,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达到了省对县的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1.在项目管理方面,未针对验收后的项目制定后续管理及维护制度。
2.在项目财务管理方面,未专门针对专项资金设置明细账,只设置了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科目,未针对项目专门设置科目。
六、相关建议
(一)详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功能目标。
(二)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监督力度,保证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并且按计划完成,同时制定项目后期的管理和维护制度,严格执行验收程序,仔细审核项目报账资料。不定期的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
(三)加强财务管理,针对不同的项目设置相应的明细账,便于随时把控项目的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
大英县财政局
2019年1月31日
附件12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2017年残疾人事业项目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对县残联残疾人事业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报告如下,请审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残联人事业支出包括对全县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就业、培训指导等进行管理和服务,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残疾人生产和生活水平,提升生活信心和幸福感。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代表全县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承担县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残疾人事业发展稳步推进。项目绩效评价涵盖了资金管理和使用、资金使用效率及社会效益等,总体目标完成较好,综合评价得分94.5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的规定,县残联对大英籍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员按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
根据《财政厅、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残联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川财社〔2016〕2号)文件的规定,县残联对大英籍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员按个人收入与国定贫困线进行补差的形式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
3.残疾人康复(白内障、脑瘫)
根据《遂宁市残联、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人社局、遂宁市卫计局、遂宁市扶贫移民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大英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残发〔2017〕1号)等文件的规定,县残联对大英籍残疾人的康复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实施残疾人康复(白内障、脑瘫)项目。
4.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及慰问)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的意见》(川残发〔2013〕1号)文件的规定,县残联开展实施了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及慰问)项目。
5.残疾人体育(省第九届残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