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负责储备的调拨防汛抢险资金、物资(粮油、食品、饮用水、药品、柴油汽油、帐篷等),确保防汛抢险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有效供应。
2.3.7 交通运输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交通运力和工程抢修设备,对救援所需公路、桥梁等设施进行抢修、疏通,保障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设备和救援人员、伤病人员的快速运送和交通保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8 后勤保障组(电力通信组)
牵头单位:县经科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电信大英分公司、移动大英分公司、联通大英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抢险电力需要和转移安置点群众的临时供电;在通信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时,立即开通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抗灾救灾通讯畅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9 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大英中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维护,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及储备仓库的警卫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预防、打击各类破坏供水、供电、救灾物资运输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10 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水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11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各新闻媒体单位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按照县防指指令和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汛期、旱情、灾情及应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向受灾群众全面宣传抗灾救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按职责向上级报告灾情和工作动态。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12 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
3 防汛抗旱责任体系
3.1 坐镇指挥
建立健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副指挥长汛期坐镇指挥、统一调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