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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大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1-9-9 16:2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2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摘要: {"原始ID":"fd0ad5cd255d4b078d1dd0a1dba88b01","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无","附件":[]}

2)各镇园区街道做好辖区内山洪灾害野外监测站点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日常值守等方面工作,各管护责任人员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日常监测预警维护技能。在汛期降雨时段,须每隔1个小时观测雨情信息,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向防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同时,在最短时间内按照预案确定的报警信号向本监测区域发出预警,通知受山洪威胁的居民迅速撤离和转移。

4.2.2 工程信息

1水库、电站工程信息

水库、电站遭遇设计标准内洪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在水库、电站超汛限水位运行时加强对枢纽工程的观察监测,并严格按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运行。水库、电站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下游预警,同时迅速处置险情;中型水库、电站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1小时内报防指县水利局)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2小时内报防指县水利局)

水库、电站遭遇超标准洪水:水库、电站遭遇超标准洪水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溃坝洪水淹没区域发出预警,及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2)堤防工程信息

标准内洪水:江河洪水超警戒水位时,各堤防工程管理单位(无管理单位的防洪工程由所在镇政府、所在村或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应加强工程观察监测,并将堤防、涵洞、泵站、水闸等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涪江、郪江等重要河流上的堤防、涵闸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1小时内报防指县水利局),并及时妥善处置险情。

超标准洪水:当堤防、涵闸、泵站遭遇超标准洪水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及时向可能淹没区域预警,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其他

水闸、涵洞、渠道、渡槽等其他涉水建筑物工程管理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所管辖的涉水建筑物进行日常巡查。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水闸、涵洞等其他涉水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除险加固,将运行情况报主管部门。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3 水旱灾情信息

1)干旱灾情信息

各级防指应掌握水、雨情变化、辖区内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干旱灾情。遇突发险情、灾情,各级防指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做好首报和续保工作,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势逐级上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在向上一级防指报送的同时越一级报告。

县防指办公室接到重大旱情、突发灾情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市防指、县委、县政府,并做好续保工作。

2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损失。

灾情发生后,各镇(园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洪涝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初报灾情信息到防指办公室。

4.2.4 预警预报

气象、水利部门加强对雨水情监测。气象部门应在提供中长期预报的同时,特别加强重点区域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水利部门应在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预报的同时,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预报。

防指应加强组织会商,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雨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趋势并及时通报。

4.2.5 预警行动

1)预警。按洪灾分级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2)预警形式。受灾区域的政府、组织应采取短信、网络、电视、广播、报刊、LED大屏、流动宣传工具或人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灾区群众进行洪灾预警,并分别落实专门力量,建立预警、清场、警戒三道防线,组织实施群众疏散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4.2.5.1 暴雨预警

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时,由水利局分管领导组织会商,防指值班室通过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有关镇、园区、街道和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2)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由水利局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并迅速向有关单位完成预警。

3)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由政府分管副长或委托的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预警信息向所有级领导、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镇、园区、街道全网发布外,还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户外LED大屏、喇叭等方式全天滚动播报预警预报信息。同时,相关镇、街道办、经开区要组织开展流动宣传,确保预警预报信息实现全覆盖。

4)当出现特大暴雨灾害或因工作需要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全网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传达到最基层。

4.2.5.2 城市洪水预警

1)城区外洪水预警。城区外洪水是指对城区防洪形成威胁的江河洪水水情。部门要服从县防指指挥,严格按照预警响应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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