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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大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1-9-9 16:2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2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摘要: {"原始ID":"fd0ad5cd255d4b078d1dd0a1dba88b01","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无","附件":[]}

2)城市内涝预警。由住建部门负责,会同蓬莱镇、盐井街道和级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排涝能力,以及规划区内城市周边溪河、渠塘洪水汇流等综合状况,编制和修订城内涝排水防御方案,主动应对城内涝。组织有关地区、单位和抗内涝洪水抢险队坚决贯彻执行。并由住建部门负责内涝的预报预警,同时向防指报告。

4.2.5.3 突发性洪水预警

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此类灾害的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1)水库、水电站溃坝洪水预警。由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报告水库、水电站运行情况,并在每年汛前开展一次演练。当水库、水电站洪水位达到危险(校核)水位或可能溃坝时,由属地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同时逐级报告并由县防指向可能影响区域发布预警。

2)堤防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崩塌、脱坡等情况,危及工程安全,可能失事并造成损失时,由属地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同时逐级报告并由县防指向可能影响区域发布预警。

3)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由水利部门指导属地政府组织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并在每年汛前开展一次演练。山洪灾害区域内,每个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明确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县防指,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2.5.4 干旱灾害预警

干旱灾害或供水水源短缺、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采水、供水危机,按灾害分级向社会发布预警,有关部门和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应做好供水与储备用水准备。

4.2.6 预警分类分级

按照气象、水文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汛情特点,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3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4.2.7 预警发布

防指应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发布权限。气象、水利等部门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县防指,并按相应权限发布。

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 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预警对象。预警发布单位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其中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当进行针对性预警。

信息反馈。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信息通道保障。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通道保障工作。

4.2.8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县防指指挥部指挥长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2)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值守。

3)组织相关责任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 装备、物资等资源。

4)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5)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疏散、转移易受威胁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6)媒体单位应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视情对预警地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 水旱灾害分级

按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分为特大水旱灾害(包括特大洪涝灾害和特大干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包括重大洪涝灾害和严重干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包括较大洪涝灾害和中度干旱灾害)、一般水旱灾害(包括一般洪涝灾害和轻度干旱灾害)四级。

5.1 洪涝灾害分级

5.1.1 特大洪灾(Ⅰ级应急响应

气象、水部门通过会商研判,预警预报可能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发布红色预警。

1)较大范围(全县)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2)涪江射洪水文站水位流量达到17500立方米/秒(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防可能发生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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