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大英中队、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事发地政府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迅速集结队伍、调集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设施赶赴洪灾现场,迅速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险转移;对被洪水围困、淹没的人员实施紧急救护,组织老弱幼人员和重病(伤)员转移外送;组织抢修城区、江河、水库应急防洪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3 专家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天气形势变化的监测、分析、预报,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未来汛情、雨情、旱情发展趋势和应对工作建议;对灾区水利工程蓄水、农作物、林木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水旱灾害对城乡生活、农作物、江河水质、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畜饮用水安全。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4 医疗救助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赶赴受灾区,组织开展现场病员救治,转移外送重病(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人和动物传染病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5 人员安置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及受灾地政府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设置临时居住场所或调剂群众住房,调集生活救助资金和帐篷、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组织协调落实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3.6 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经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及受灾地政府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