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动态 工作动态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县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2020年动态调整)

2020-9-28 16:4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7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d58cd99de5be428b881427033c019bb1","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

1239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未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的处罚

 

1240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出租住房的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或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或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处罚

 

1241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变更、延续或者注销的处罚

 

1242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出租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的处罚

 

1243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经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处罚

 

1244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装修人将住宅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处罚

 

1245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装饰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

 

1247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处罚

 

1248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处罚

 

1249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拒不承担筹备组工作经费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的处罚

 

1250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

 

1251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

 

1252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1253

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