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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2-10-21 17:2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摘要: {"原始ID":"f972be562d7c459488aace780fd12dde","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8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22〕145号","附件":[]}

    县国资金融: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实施建筑屋顶综合改造。  

县经科局: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工业建筑的建筑屋顶综合改造。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协调、指导教育建筑的建筑屋顶综合改造。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商业建筑的建筑屋顶综合改造。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医疗建筑的建筑屋顶综合改造。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配合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将屋顶改造项目纳入维修改造项目。  

气象局:负责指导各建筑屋顶综合改造过程中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安装、检测工作。  

热线中心:负责及时受理涉及建筑屋顶综合改造有关热线工单,转交并督促相关辖区或单位办理回复,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盐井街道办事处、蓬莱镇人民政府、大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屋顶改造工作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意愿征集审核、按流程收集报送相关资料、改造过程巡视监管、协调处理纠纷等。  


附件2  

  

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摸底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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