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联动巡查机制。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建立综合执法、部门、辖区、群众监督的联动巡查体系,坚持“减存量与遏增量”并重,对城区内的已建成建筑屋顶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实施严格管控,严厉打击建筑屋顶违章搭建行为,坚决防止未经过审批实施改造行为;将城区内在建和待建建筑屋顶纳入规划管控,在项目整体设计方案中必须独立成章,并附设计平面及效果图,与项目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从源头上把控建筑屋顶风貌。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工作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具体负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牵头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县直部门及各辖区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屋顶改造和基层治理,强力推进改造。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向单位印发通知、在小区张贴通告、进街入户宣讲等方式,全面深入动员城区所有单位、所有住户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建筑屋顶改造工作,加大对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对比改造前后变化,激发广大群众改造愿望,营造建筑屋顶改造的浓厚舆论氛围和强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查督办。建立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机制,将建筑屋顶改造作为“城市能级全面提升”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定期调度、通报,严肃问责问效,确保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高效推进。
(四)抓好长效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维护”原则,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改造工程质保期到期后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业主在建筑屋顶改造前要签订委托书和承诺书,明确改造工程质保期到期后由业主承担维修管护责任。引导业主成立自治组织,做好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将改造后的建筑屋顶纳入建筑整体管理范围,确保一次改造、长期保持。
附件:1.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工作职责分工
2.
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摸底明细表
3.
屋顶综合整治改造流程
附件1
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
工作职责分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行建筑屋顶综合改造牵头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和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促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工作,做好屋顶改造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会同县委绩效办、县财政局对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照《设计导则》《技术指南》制定建筑屋顶改造方案审查程序;负责对屋顶综合改造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大英县建筑屋顶违法建设拆除方案》《大英县建筑屋顶综合改造联动巡查方案》,做好建筑屋顶改造事前事中事后依法处置和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各类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工作。
县委绩效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建筑屋顶综合改造的宣传报道工作,将屋顶改造纳入文明单位测评考核内容。
县公安局:负责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维稳、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