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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城区建筑屋顶综合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2-10-21 17:29|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摘要: {"原始ID":"f972be562d7c459488aace780fd12dde","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8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22〕145号","附件":[]}

(一)改造方案经公示后,报所辖社区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联合查,经批准后实施经审查同意后的改造方案,由所辖社区同时向综合执法和物业服务人员报备。  

(二)附件:改造方案。  

(三)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和消防安全的低风险项目,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五、改造实施  

(一)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报监报建,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正式实施。  

(二)改造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改造建筑屋顶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改造项目,可以不报监报建、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六、改造监管  

(一)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辖区政府、社区)等协作共同监管  

(二)改造期间发现不按批准方案修建,由县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三)改造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相关部门、业主代表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改造内容进行综合验收,按要求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移交归档。  

备注:净化、序化在所辖社区)监管下自行整治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  

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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