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大英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大英县民政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50 | 执行数: | 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落实省、市、县惠民殡葬政策,为符合条件逝者家庭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 贯彻落实省、市、县惠民殡葬政策,为符合条件逝者家庭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殡葬服务惠民人数 | ≥700户 | 457 | ||||
质量指标 | 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标准 | 按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 | 按标准完成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惠民殡葬经费 | 50 | 50 | |||||
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减轻殡葬家属负担 | 有效解决 | 达到预期效果 | ||||
满意 | 满意度指标 | 享受殡葬补贴家属满意度 | ≥95% | ≥95% |
附表5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将代补政策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大英县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大英县民政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22.46 | 执行数: | 57.92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46 | 其中:财政拨款 | 57.9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对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家庭困难认定。 2、为严重精神障碍3级以上(含)患者及其监护人购买商业保险,向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发放监护奖励。 | 1、对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家庭困难认定。 2、为严重精神障碍3级以上(含)患者及其监护人购买商业保险,向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发放监护奖励。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3级以上患者纳入奖补对象 | 380 | 398 | ||||
质量指标 | 为患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标准 | 100元/人.年 | 按标准执行 | |||||
质量指标 | 为患者监护人购买责任保险标准 | 300元/年 | 按标准执行 | |||||
质量指标 | 为特困和低保患者家庭发放监护奖励 | 2000元/人.年 | 按标准执行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 | |||||
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切实维护 | 达到预期效果 | ||||
满意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附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