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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英县赋予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2022-7-29 16:52|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9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c42a3a2514524768b6360739131d2662","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发布者":"大英县人民政府","文件编号":"大府发〔2022〕9号","附件":[]}

    

大府20229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英县赋予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县(市、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遂府发〔2022〕3号)精神,现将《大英县赋予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赋权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要及时将承接事项向社会公开;要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严格按照《赋权清单》行使权力,主动接受赋权部门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承接能力。

县级相关部门要强化承接能力保障,不得“一放了之”,要按照“谁赋权,谁培训”的原则对各镇开展赋权事项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附件:大英县赋予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2729日    

 


附件

大英县赋予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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