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线上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住院费用报销材料电子版。
②网上预审。审核网上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零星报销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需要收费票据纸质原件的,告知纸质发票提交方式和时间。
③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④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相关费用核查;对费用项目进行审核和复核。
⑤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住院费用,告知办理结果。
(九)办理流程图
二十四、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子项名称: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事项描述: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未能联网结算的产前检查费用需要手工(零星)报销。
(三)办理依据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涉及条款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第五十四条 |
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
国办发〔2019〕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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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 |
川医保规〔20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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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川医保规〔20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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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条件:参保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
(五)服务受理及反馈渠道
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2.线上办理: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