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大厅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2.线上办理: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材料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据共享获得材料 |
留存纸质材料 |
存档电子材料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 |
☐ |
☐ |
2 |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表 |
☐ |
☐ |
☐ |
3 |
病历资料 |
☐ |
☐ |
☐ |
(七)受理信息必填项
序号 |
信息项名称 |
序号 |
信息项名称 |
1 |
姓名 |
5 |
联系电话 |
2 |
年龄 |
6 |
参保地 |
3 |
参保险种 |
7 |
申请病种名称 |
4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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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流程
1.现场(窗口)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②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③审核。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所申请病种办理条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手续,告知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②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③审核。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所申请病种办理条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线上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办理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手续,告知办理结果。
(九)办理流程图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待遇认定信息表(填写示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