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涉及条款 |
1 |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
国发〔1998〕44 号 |
第四条 |
2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41 号 |
第七条 |
3 |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令第16号 |
第五条、第六条 |
4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川医保规〔20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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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条件: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或参保人员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五)服务受理及反馈渠道
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2.线上办理: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材料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据共享获得材料 |
留存纸质材料 |
存档电子材料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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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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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因死亡支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或火花证或民事判决书、死者银行账户信息;若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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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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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受理信息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