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依据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涉及条款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第七十四条 |
2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259号 |
第十六条 |
3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
国办发〔2019〕1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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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4 号 |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5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川医保规〔2020〕7号 |
|
(四)办理条件:申请人已参加基本医疗(生育)保险。
(五)服务受理及反馈渠道
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2.线上办理: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地方专区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六)办理材料
材料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据共享获得材料 |
留存纸质材料 |
存档电子材料 |
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 |
☐ |
☐ |
(七)办理流程
1.现场(窗口)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查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
②受理。核验申请人身份证件信息。
③办结及反馈。办理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告知查询结果。
2.线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八)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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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资金支取、划转。
子项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事项描述:参保人员因死亡或其他原因终止、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三)办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