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镇加强农村水利服务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服务与建设管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项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整合资源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重构与两项改革相适应的农村水利服务、管理、工程“三大体系”。到2021年底,水利服务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责任基本落实,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供水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到2025年,水利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村(社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村(社区)饮水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转变,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局面加快扭转,农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村更加生态宜居。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产业发展水利保障能力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红旗桥一、二级提灌站渠道被中药材公司将渠系破坏,导致灌区长达10年之久无法提水水灌溉。为补齐全镇用水短板,积极争取资金,充分利用江关咀村新三级提灌站的设施重新改建水渠,解决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等村的用水难题。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
(二)提升农民群众饮水安全水平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为了解决天干天旱缺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长效巩固。结合两项改革后农村供水格局,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到2021年底,实现14个村(社区)的自来水主水管网“全覆盖”。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金宝村、金河湾村、松林沟村、金容寨村、宝祥村、峡码口村、洞坡村、金山桥村、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高金村、江柏村、金元社区
(三)完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
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关系。针对两项改革后村(社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关系的变化,重新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主体、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理顺管理关系。对所有水利工程常态化管理,建立镇监管,村社日常管理维护机制,镇与村、村与社签订管护协议。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金宝村、金河湾村、松林沟村、金容寨村、宝祥村、峡码口村、洞坡村、金山桥村、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高金村、江柏村
(四)提升农村宜居水环境质量
清洁农村水源水体。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河长制湖长制体系,持续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改善村(社区)的河湖水环境质量,增强两项改革后群众获得感,满足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等美好生活需求。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金宝村、金河湾村、金容寨村、峡码口村、洞坡村、金山桥村、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江柏村、金元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负其村(社区)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与建设管理工作领导体制。河长办负责指导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做好农业灌溉水源保障;综合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管,牵头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负责田间渠系和田间道路工程的确权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
争取中央、省、市、县水利发展资金,确保村(社区)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与建设管理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支持镇村(社区)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与建设管理工作。贯彻《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和农村供水保障、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
(三)严格考核监督
把推进村(社区)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与建设管理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范畴。对村(社区)农村水利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金元镇推进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围绕全镇建设培育,努力抓好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基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4个,培育家庭农场18家,培育市级专业合作社1家,省级专业合作社1家。到2025年,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产业发展格局,各镇主导产业优势特色突出、三产融合发展、利益联结紧密。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基地提升工程。金宝村、松林沟村、金容寨村、宝祥村、峡码口村、洞坡村、高金村依托齐全发展青花椒产业不低于4000亩,建立种养循环农业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基地生产水平和种养殖效益。
金山桥村、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江柏村发展柑橘产业2000亩、脆红李产业1000亩,建立研产供销一体化产业示范带。
金河湾村发展肉牛2000头、种植牧草2000亩,打造农旅融合示范带。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金宝村、金河湾村、松林沟村、金容寨村、宝祥村、峡码口村、洞坡村、金山桥村、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高金村、江柏村
(二)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发展休闲农业,依托金河湾村肉牛、牧草产业,金山桥村柑橘、李子产业,带动金宝村李子产业扩大,形成采摘园,成为乡村旅游示范园。依托益农信息社电商平台开展为农服务、农产品直播带货,推动“互联网+农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金宝村、金河湾村、金山桥村
(三)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壮大涉改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培育项目,分层、分类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评选,促进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长,质量逐步提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管理运行好、助农效果显著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壮大家庭农场18家,培育市级专业合作社1家,省级专业合作社1家。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金宝村、金河湾村、松林沟村、金容寨村、宝祥村、峡码口村、洞坡村、金山桥村、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高金村、江柏村
(四)实施技术服务提升工程。一是大力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围绕优质粮油、特色水果、绿色蔬菜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等集成技术的应用,推广“种养加”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通过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减少化肥使用量,扩大循环农业覆盖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有机肥的使用。
二是开展农业技术“零距离”活动。努力搞好农业新技术推广,做到良方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让村民真正的掌握一套使用的农业技术。每年计划开展各类技术培训不低于4次。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金宝村、金河湾村、松林沟村、金容寨村、宝祥村、峡码口村、洞坡村、金山桥村、明月村、盘龙村、斑竹山村、高金村、江柏村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项目实施。试点时间为2021年全年,建立镇主导、村主建机制,由镇编制试点工作方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方案涉及的农业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将试点村作为项目实施首选地点,根据试点村产业发展需求和短板弱项,优先安排项目。
(二)强化政策支持。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整合省、市、县各级涉农资金向试点村倾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构建财政资金引导、群众自愿筹集等多元化投入机制。盘活用好镇村资产资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三)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倒排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于2022年上半年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
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原则,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实现形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获得稳定收入,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实现1个试点村集体经济总收入比2019年(合并前)增加30%以上;2025年,全镇合并村集体经济基本实现完全融合。
二、重点任务
(一)确定试点对象和五年发展规划。推荐确定开展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2021年,江柏村率先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集体经济完全融合,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集体经济总收入比合2019年(合并前)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30%以上。总结形成典型模式,在全镇推广。2022年,将全部实施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村、乡村振兴试点村纳入试点范围,实现试点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到2025年,全镇合并村集体经济基本实现完全融合,集体经济组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合并村中原村未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加快在原村范围内的成员确认和股份量化。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在民主协商基础上,规范推进成员确认。采取股份或份额形式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成员,无经营性资产但有改革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集体统一经营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夯实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基础。
1.指导做好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移交。镇财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各村以原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为基础,以建制村调整完成为截止时点,全面梳理近年来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形成的归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再清查核实,明确归属、做好移交,纳入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承接、维护、管理和经营。建立撤并村活动阵地、办公设施设备等集体资产明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财政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推进集体资产统一股份量化。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原则,对原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相差不大、成员意见统一的,由合并村统一“一本账”管理,均等股份量化,实现完全融合。对原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相差较大、成员意见难以统一的,提倡采取“A股(原村股份)+B股(合并村股份)”等方式统一股份量化,体现差异;通过“资源稳定、收益平衡,存量稳定、增量平衡,项目支持平衡、村村帮扶平衡”等方式实现渐进性利益平衡,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支持、新增收益等方式逐步缩小原村差异,推动实现完全融合、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3.新建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等改革任务后,以合并村为单位建立一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县农业农村局登记赋码,取得特别法人资格、赋予市场主体地位,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程序注销。在试点村党组织领导下,以村级建制调整为契机,明晰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定位,实现村民自治事务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边界明确、协同高效。[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三)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指导制定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并认真行使职权。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操控集体资产。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实现“一肩挑”。村党组织提名推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予以明确。[责任单位:党建办、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四)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镇财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各村以合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独立核算单位重新建立账簿,实行统一集中核算,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经济联合社)账簿封存备查。合并村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年度清查等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提取比例和按股分红的条件及程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与领办创办集体经济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给予适当的报酬,其报酬总金额原则上控制在村集体经济年度经营性纯收入(剔除财政投入固定资产产生收益部分)的10%-15%,严禁举债发放管理人员报酬。[责任单位: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五)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合并村立足自身资源资产和地理区位等优势条件,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径和经营方式,培育发展集体经济。
1.积极盘活集体资产。招引工商资本下乡共谋发展项目,盘活集体资产。一是发包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将村集体所有的关闭企业、闲置房屋(校舍、厂房、仓库等)、生产装备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等各类集体财产,通过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入。二是集体经营项目用好闲置资源。对集体闲置的土地、林场、堰塘、水库等实行租赁经营,或实施项目开发,兴办各类集体经营项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发展产业用好“四荒四边地”。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水及路边、水边、田边、村边等集体“四荒四边”空闲地,通过发展林业、种植业、养殖业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四是折股量化财政投入。将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发展的村级公益设施,纳入村集体资产范围,并将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股份。五是重新清理核查集体资源。对无偿占用、低价发包的村集体耕地、水面、林地、未利用土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核查,并通过自主经营或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增加集体收入。[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办、财政工作办公室]
2.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统一整合聚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四荒地”、撂荒地、退出的宅基地、经营权流转地等资源要素,采取“公司+村集体”、“商场+村集体”等模式,重点发展以订单生产、订制模式为主的现代农业种植业,以代养、寄养为主的现代畜牧养殖业,以及以代生产、代加工为主的配套产业。[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资金入股借力发展。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或符合项目规定要求的各类扶持发展资金,通过合同(担保)约定,投资入股到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持续经营能力较强、市场发展潜力可预期的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实行按股分红,借助对方发展实力获得自身发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4.大力推动产业兴村。一是建立土地代耕代管服务组织。引导农户将承包期内无力或无法经营的撂荒耕地,委托给集体代耕经营,增加农户收入和集体收入。二是发展农事服务超市。在农业细碎化经营、劳动力短缺、老龄化突出导致土地撂荒严重的贫困村,推广建立农事服务超市(中心),通过提供生产经营全程“一站式”服务,壮大集体经济,推进撂荒地复垦和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三是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自主经营或招标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开发利用各类资源。[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积极拓展有偿服务。一是成立村级劳务公司。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专业队伍,通过承接村内路、水、塘、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开展专业服务。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指导、电商销售、绿化管护、劳务中介等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6.创新利益联结方式。一是大力推行产联式合作社。充分发挥政府、工商企业、村集体和农户的职能作用,共谋发展,实现农户增收、企业增利和村集体经济壮大。二是大力推行合作共营。以“村集体+农户(贫困户)+职业经纪人+社会化服务”模式,建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多方共营、互利共赢。[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社区)]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实行镇统筹负责、村具体实施。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指导。开展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试点村“两委”班子设集体经济发展专干。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帮扶制度,探索将脱贫攻坚人才资源转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村要明确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辅导员。加强经营管理工作力量,明确专门岗位,确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量力而行,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债务规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监督机制,对试点村财务收支、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征地补偿款使用管理、工程项目预决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要事项,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试点工作纳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村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取消试点扶持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可对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和村干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表彰奖励。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附件:1.金元镇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2021年目标任务责任清单
2.金元镇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村2021年目标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