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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8-3 16:2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95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应急局

摘要: {"原始ID":"23ed6de8a516438ebaf7fc0cad67d53e","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放空点燃:放空点燃必须经专家论证并在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下实施。放空点燃必须选择正确的方法。放空点燃时必须从上风或者侧上风方向接近,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必须利用地形地物进行防护,必要时组织水枪实施掩护。

洗消处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染毒区域内人员、装备器材,必须进行现场洗消。洗消时,必须正确选择洗消剂,并按照规定比例使用。使用洗消帐篷进行洗消时,必须调节好水温,使用水枪进行洗消时,应当避免水流冲击伤人。清理可燃液(气)体、有毒物品泄漏现场时,必须检查阴井、暗沟等处有无残留物。必要时,进行冲洗,并注意水流方向。洗消后的污水要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4.2.4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专业应急防护装备(隔热服、空气呼吸器、防化服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救援现场需要做好协调、调集相应安全防护装备等工作。

3.4.2.5社会动员

(1) 指挥部视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组织动员全县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依法征用社会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2) 超出全县处置能力时,层层向上级政府申请支援。

3.4.2.6扩大应急

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现场救援指挥部应迅速向上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请求支援并按程序请求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撤离暂时应急救援人员。

3.4.2.7信息发布

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应对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发布危化品事故权威信息,在12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新闻舆论。

3.5 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后,向指挥部提交结束现场应急处置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应急终止。应急结束应具备如下条件:

1、死亡和失踪人数已经核清;

2、事故灾难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事故灾难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

4、遇险人员全部得救,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5、事故可能波及区域的人员得到疏散。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准备。

4  后期处置

4.1 善后处置

事故的善后处置,由大英经开区牵头,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协调),事故发生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善后处置应当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订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给予抚恤、抚慰、补助。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应按照规定归还并给予补助和补偿。根据工作需要,提受灾和救灾相关人员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司法援助,预防和妥善解决因处置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做好现场污染物清理、环境污染消除、疫病防治、灾后重建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4.2 社会救助和保险

大英经开区负责统筹社会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红十字会、慈善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公益型团体和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英经开区所有企业应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针对不同群体和人员的需求,开发保额适度、保障层次多样、服务便捷的险种,扩大灾害保险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抵御事故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担风险机制。

鼓励从事高风险活动的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并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鼓励保险行业开展事故风险管理研究,建立事故信息数据库,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4.3 事故调查和总结

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实施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

事故调查要点: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3)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应该采取的防范措施;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落实事故调查。

指挥部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总结和评估制度,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做出评估结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危险化学品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建议,并于应急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

4.4 恢复与重建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大英经开区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城市运行、生产经营等基础设施。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大英经开区负责建设覆盖全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指挥平台,并保障该平台与全县及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互融。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的使用、运行、维护和管理。要将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录入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定期报送县安委办、市安委办等。县级相关部门也要收集、分析和处理本部门、本行业有关信息,定期向安委办报送,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

5.2 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县域实际,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大英经开区专职消防队建立危化品事故专业救援队伍;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号召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聘任技术力量组建专家队伍。

5.3 物资装备保障

大英经开区和县应急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职责的部门要依法督促辖区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库,完善设施、设备、物资及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

遂宁化工应急救援队和大英消防大队要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根据大英经开区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储备丰富的应急物资,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装备。其他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

所有单位均要建立物资装备统计台账,掌握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更新及补充时限、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5.4 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优先运送处置事故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5.5 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5.5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全县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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