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查组织
五、普查流程
六、普查时段和时点
第二部分 普查表式
一、报表目录
二、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表式与填表说明
附表A01.公共服务设施(学校)调查表
附表A02.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
附表A03.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调查表
附表A0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文化场所)调查表
附表A05.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区)调查表
附表A06.公共服务设施(星级饭店)调查表
附表A07.公共服务设施(体育场馆)调查表
附表A08.公共服务设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表
附表A09.公共服务设施(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调查表
附表A10.基础指标统计表
附表A11.房屋建筑重置价格标准统计表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承灾体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设施调查重点是对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场所等重要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及灾害属性等基本情况开展调查。调查成果将为开展重点隐患排查和评估、风险评估和区划提供详实可靠的本底数据,为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范围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范围包括全国各省、市、县各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
三、普查对象和内容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对象具体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共9类。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内容包括上述调查对象的指标信息和空间数据信息,以及基础指标的统计和房屋建筑重置价格标准统计。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应遵循普查对象地理位置信息与属性信息空间匹配的基本原则。
四、普查组织
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调查任务。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应急管理、教育、卫健、民政、文旅、宣传、科技、体育、统战、商务、统计、住建等部门,共同完成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和基础指标统计工作。应急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教育、卫健、民政、文化旅游、宣传、科技、体育、统战、商务、统计等部门作为协助部门参与调查或数据共享。各部门分别对所管理的公共服务设施对象进行全面清查,并对每个调查对象填报相应的调查表。基础指标统计表由统计部门依据县级年度统计数据填报。房屋建筑重置价格标准统计表建议由住建或物价部门参考当地征地补偿安置中对地上附着物中不同类型房屋建筑的补偿标准进行填报。
为避免重复调查,如统计部门已有符合普查时点要求的相关指标数据,可由当地普查办协调其提供并导入调查系统;剩余无法共享的数据指标则需要进行调查补充。
五、普查流程
公共服务设施普查工作流程分为调查对象清查、内外业调查、质量审核上报等环节。
(一)调查对象清查
1、清查目的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