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综合风险要素调查,通过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主要任务是在全县辖区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和重点隐患(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综合要素的调查。为客观认识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及时做好应对防范措施减少(降低)灾害损失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时空范围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原则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和重点隐患(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历史灾害调查时段主要为1978年至2020年,包括年度自然灾害调查和一般灾害事件调查,其中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1949年至2020年。
三、对象和内容
(一)承灾体调查(公共服务设施)
调查对象包括全县辖区内所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共9类(附件1)。
调查内容包括上述调查对象的指标信息和空间数据信息,以及基础指标的统计(附件1)。
(二)历史灾害调查(年度、一般、重大)
调查对象为全县行政区内形成损失和产生社会影响的各类自然灾害事件(附件2—1、2—2和2—3)。
调查内容包括:(1)年度灾害,全面调查逐年各类自然灾害的年度主要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行业部门指标信息等。(2)一般灾害,全面调查每一次灾害事件的主要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致灾因子信息等。(3)重大灾害,调查统计重大灾害事件的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救灾工作信息、致灾因子信息、行业部门指标信息等(附件2—1、2—2和2—3)。
(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政府、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家庭)
调查对象包括:(1)政府减灾资源(能力),包括各级政府的灾害管理能力、专业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政府专职消防、企事业专职消防、森林消防、地震、矿山/隧道、危化/油气、海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和应急避难场所等。(2)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减灾资源(能力),主要分为3类,一是大型救援装备生产企业、大型工程建设企业;二是保险和再保险企业;三是社会应急力量。(3)基层减灾资源(能力),为镇(街道)政府和社区(行政村)居委会(含大英经开区)2类。(4)家庭减灾资源(能力),为全县范围内的抽样家庭及自愿参与调查的家庭(附件3—1、3—2、3—3和3—4)。
调查内容包括:(1)政府、基层和家庭调查对象的调查指标信息及空间数据信息。(2)企业及社会应急力量调查对象可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和能力(附件3—1、3—2、3—3和3—4)。
(四)重点隐患调查(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调查对象包括:(1)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包括化工园区,以及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使用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许可证的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企业(加油站、加气站、不含仓储的经营企业、运输企业等除外)。(2)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事故危险源,包括全县范围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等。
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调查指标信息及空间数据信息(附件4—1和4—2)。
四、职责分工及工作内容
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全县普查工作。督导行业部门对承灾体调查(公共服务设施)、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包括次生危化安全、次生非煤矿山)、地震灾害致灾调查等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