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深入开展到2020年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设收集存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深入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经科局、县供销社,现代农业园区,各镇乡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止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利用模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各镇乡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各镇乡,各园区
21.减少城乡生活污染。推进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遂宁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到2019年底,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县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不得低于90%。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治理办、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各园区、各镇乡,社区
(六)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行动
22.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空间。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时,应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根据土壤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空间布局。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23.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控。严格执行“三线一单”有关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严禁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开发建设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项目。
牵头单位:大英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