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信息共享,用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土壤环境信息,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大英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执法局,大英经开区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行动
4.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农用地详查结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乡,各园区
5.开展耕地土壤调查评估。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耕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耕地,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管理。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各镇乡,各园区
6.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依法关闭拆除。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各镇乡,各园区
积极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的土壤保护责任。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完成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各镇乡,各园区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石油和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大英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科局
推进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确保耕地不新增污染。
牵头单位:县经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大英经开区
7.着力推进安全利用。结合农产品协同采样监测结果、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及农用地详查数据结果,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适时制定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通过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全面确保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