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寸塘口水库、星花水库、新建祥凤寨及扬力桥中型水库等项目;建设五五水库、寸塘口水库、四五水库、高滩子及古井湾水库渠系配套和枢纽整治工程;“继引”二期先锋支渠、引水渠整治,“继引”三期五五水库新建隆盛引水渠;保障乡镇集中供水站、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郪江防洪堤、人民渠七期、涪江干流堤防、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用地(详见表D8-2)。
三、统筹安排能源用地
到2020年规划能源方面圈外用地共3.67公顷,规划期间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保障四川盆地油气勘探开发、吴家街电航工程、新建石门220千伏、红旗桥110千伏、沥青厂110千伏、杨家桥110千伏、金景坝35千伏、象山35千伏、PVC厂110千伏、天保35千伏等变电站用地;规划隆盛35千伏变电站升压改造,桐麻岭220千伏、通仙110千伏、隆盛110千伏、河边110千伏、卓筒井35千伏、象山35千伏等输变电及配套工程项目(详见表D8-3)。
四、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新增其他建设用地共40.00公顷,其中近期建设14.00公顷,远期建设26.00公顷。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新型工业县、优秀旅游城”的发展思路,以中国死海为重点,加强“卓筒井”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麻将王国、东方布兰桑文化旅游度假区、蓬莱仙山国际度假中心开发,天保湖生态乐园、魁山公园扩建、中华福山旅游渡假中心、观光旅游园等旅游建设项目建设。保障灾后重建看守所用地,修建大英县伏龙山陵园、各乡镇敬老院,规划建设河边镇污水处理厂、大英县监狱(详见表D8-4)。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县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9759.7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3.89%。允许建设区主要分布在蓬莱、隆盛、回马、河边、玉峰等乡镇。
允许建设区的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结合大英县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中心城区、各重点镇建成区、工业集中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对应的有条件建设区,全县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1051.3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50%。主要分布在蓬莱、隆盛、回马、河边、象山、智水等乡镇。
有条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大英县的限制建设区是指大英县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期间拟改造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现状的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土地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58767.0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83.64%。限制建设区内要以保护为主,限制建设开发活动。
限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规划期内大英县的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和一级水源保护区,禁止建设区总面积为680.54公顷。(其中主要包括蓬莱镇内郪江上游一级水源保护地,涪江及其沿岸主要泄洪滞洪带,寸塘口水库生态安全控制区,五五水库生态安全控制区。)
禁止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大英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特别是随着大英县旅游业的发展,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加情况下,一些环境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地表水达标率虽高,但近年来水体污染有加重的趋势,固体废物大量堆存现象增多,城镇交通污染未能有效控制;旱灾、水灾和风雹灾害、农作物病虫灾害等自然灾害偶有发生。
大英县是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确定的全省首批重点生态县建设规划县之一,大英县人民政府对生态县建设十分重视,列入该县第“十一五”规划的战略安排。大英县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绿色通道和城镇绿化建设,抓好铁路、公路、旅游景区通道、重点水利工程、江河沿岸和城镇可视范围的绿化,搞好城镇公园和公共绿地的规划和建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具体目标为:
为实现到2015年建成省级生态县的目标,大英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强县之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推行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在盐业、纺织、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成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力争到2015年,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达到8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20m3/万元。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小于4.5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排放强度小于5.5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级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域功能化类标准,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噪声功能区标准。
第二节土地生态规划建设
一、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
基础性生态用地是指在合理利用条件下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人地关系(如改良气候、提高土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蓄调水能力等)的用地类型,包括林地、水面、其他土地的一部分等。
在土地利用方面,确保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得到稳定发展,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合理开发利用宜林、宜牧的荒山荒坡,提高森林和植被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对利用不尽合理的山丘坡地,要予以调整种植结构。对小于25度的平缓耕地,提倡发展经济果树林;自然条件差或垦殖过度的陡坡(大于25度)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到202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10968.62公顷,林地面积占全县幅员面积的比例达到15.61%。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5672.5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50.77%;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30110.0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42.86%。耕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良好,且与建设用地布局协调。
二、生态屏障用地与生态环境重点工程
以构建和完善城市空间生态安全格局、防止水土流失、优化生态环境为目标,整体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重点抓好生态防护林体系、农田综合防护林体系、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设。一是以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平坝区农田防护林等为中心的植被绿化与水土流失防治工程;二是以郪江、涪江、小溪河、古柏溪等河流以及寸塘口水库、五五水库、四五水库等为中心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三是蓬莱镇、隆盛镇、回马镇、河边镇、象山镇等城镇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节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
在建设用地利用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应注重绿化建设,保护绿地。合理调整企业用地布局,鼓励其向工业基地合理地集中布局,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另外,在招商引资时应避免低能高耗工业的入驻,促进产业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三废处理自觉性,并在技术、资金上予以一定支持;加强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
建立包括地方法规体系和环保管理条例的保护制度,地方法规体系有: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收费、监督管理条例、生态县建设工作管理条例、土地资源管理条例。环保管理条例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环境监测制度、排污申报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质量综合整治目标管理制度。
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应因地制宜地调整各类用地格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严格控制非生态型用地占用基础性生态用地,也不能单纯为保证耕地数量而盲目转变农用地中的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用途,要协调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等的比重关系。
三、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针对不同分区,切实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因地制宜地改善生态环境。
对于允许建社区,要引导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
对于有条件建设区,要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其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真正适应本县经济发展趋势和实现生态保护。
至于限制或禁止建设区,要重点增强对其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支持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缓解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状况;引导限制建设区域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建设区域要依法严格保护,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
第七章 土地综合整治
第一节 土地开发规划
根据大英县耕地后备资源状况,规划期内,遵循“着重整理、适度开发”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县通过土地开发天保、回马、金元等乡镇河滩地、荒草地增加耕地面积59.02公顷,全县共设土地开发类项目5个,主要集中在2011—2020年新增耕地59.02公顷。
表3 土地开发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规模 | 新增耕地 | 项目类型 | 规划期限 |
K510923005001 | 天保镇石福安村 | 16.03 | 14.43 | 土地开发 | 远期 |
K510923007002 | 回马镇团结村 | 16.33 | 14.7 | 土地开发 | 远期 |
K510923007003 | 回马镇文武村 | 14 | 12.6 | 土地开发 | 远期 |
K510923010004 | 金元乡松林沟村 | 12.94 | 11.65 | 土地开发 | 远期 |
K510923010005 | 金元乡飞虎寨村 | 6.27 | 5.64 | 土地开发 | 远期 |
合计 | 65.57 | 59.02 | —— | —— |
第二节 土地整理规划
根据大英县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土地整理远景潜力分析,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2852.45公顷,全县共设土地整理类项目33个。其中:蓬莱镇5个,卓筒井镇3个,隆盛镇6个,河边镇5个,象山镇3个,玉峰镇3个,智水乡1个,天保镇2个,通仙乡1个,金元乡2个,回马镇2个。
规划近期(2006-2010)实施8个,新增加耕地745.54公顷;规划远期(2011-2020)实施25个,新增加耕地2106.92公顷。
表4 土地整理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整理规模 | 新增耕地 | 项目类型 | 规划期限 |
Z510923001001 | 蓬莱镇凉水井村、桅杆坝村、吊脚楼村、梓潼村、幸福村 | 905.74 | 97.54 | 土地整理 | 2009省投 |
Z510923001002 | 蓬莱镇鹿林村、高桐村、福保村、泉水村、北斗村 | 1161.58 | 77.53 | 土地整理 | 近期 |
Z510923001003 | 蓬莱镇红林村、兴隆、马栏、五谋、柏岭、风桥村 | 1554.03 | 105.61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1004 | 蓬莱镇千福村、大坪村、新苗村、犀牛村、南泉村 | 1033.03 | 77.3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1005 | 蓬莱镇金堂村、华安村、古井村、福寿村 | 1189.43 | 91.98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2006 | 隆盛镇三家店、犀牛石、黄土岭、老观滩、五龙寨、月样埝村 | 678.37 | 68.77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2007 | 隆盛镇长滩寺、张家沟、平安寨、冉家坝、红岩村、白林村 | 1144.53 | 79.67 | 土地整理 | 近期 |
Z510923002008 | 隆盛镇干柏树、玉明、黎明、永明、前明、涌泉村 | 1461.95 | 114.77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2009 | 隆盛镇五一村、单山子、崇英村、郭安、永金、新库村 | 1321.3 | 90.62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2010 | 隆盛镇驼柳村、会龙桥、元铁、龙门桥、五先村 | 1274.37 | 83.55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2011 | 隆盛镇赵坝村、土门垭、道祖、五家桥、白寨、玄音村 | 1361.95 | 99.96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3012 | 玉峰镇玉峰村、罗家沟村、团结村、肖家沟村、四口湾村 | 1338.53 | 134 | 土地整理 | 2009省投 |
Z510923003013 | 玉峰镇五方坡、方平沟、高屋基、河中井、河里坊、农田村 | 1005.1 | 81.14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3014 | 玉峰镇浅垭子、转龙坝、双古磨、家兴沟、得鱼沟、玉印村 | 1063.29 | 71.32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4015 | 河边镇下埝、青云、张飞沟、大马口、于家寨、老管村 | 1099.62 | 87.18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4016 | 河边镇星花、葛藤、骑龙、柳林、铜鼓村 | 799.28 | 63.3 | 土地整理 | 近期 |
Z510923004017 | 河边镇大屋沟、拦江、坤龙、花竹林、上埝村 | 1319.42 | 101.21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4018 | 河边镇桂阳、双石、卧龙、九店村 | 1053.61 | 77.66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4019 | 河边镇望五里、桐麻岭、金鼓、安山、金灵村 | 765.39 | 62.09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5020 | 天保镇廖家桥村、包包河村、书房湾村、天保村 | 981.05 | 82.43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5021 | 天保镇燕窝山、桅杆坪、李广沟、归乡、保丰村 | 1197.96 | 87.04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6022 | 象山镇枣子湾村、马蹄垭村、洪家楼村、白角滩村 | 712.89 | 80.17 | 土地整理 | 近期 |
Z510923006023 | 象山镇无神、文龙、长圆、凤阳、三溪、桥头村 | 1451.91 | 75.41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6024 | 象山镇永南坝村、施家坝村、永乐村、青龙滩村 | 1120.1 | 70.72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7025 | 回马镇文武村、夏家沟村、永和村、新龙桥村 | 1182.68 | 100.81 | 土地整理 | 2009省投 |
Z510923007026 | 回马镇、隆盛镇临江村、圆山村、三汇渡、石桥、飞钟村 | 1068.81 | 80.16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8027 | 卓筒井镇快活岭、花碑湾、为干屏、青木村、三星村 | 831.4 | 59.37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8028 | 卓筒井镇骑龙寨村、东坡村、立山村、万马村、碑垭村 | 939.91 | 112.52 | 土地整理 | 近期 |
Z510923008029 | 卓筒井镇蓄金村、得钱村、槐花村、石马村、安乐村 | 986.97 | 75.81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09030 | 通仙乡三溪口、通仙桥、华严村、盛水村 | 1239.95 | 81.21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10031 | 金元乡石宝沟村、金元村、洞坡村 | 890.25 | 75.24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10032 | 金元乡小林垭、永镇桥、龙塘山、园通寺、转角楼村 | 1204.87 | 84.22 | 土地整理 | 远期 |
Z510923011033 | 智水乡智平村、智水村、百家桥村、斩龙垭村、星宿村 | 1281.27 | 122.14 | 土地整理 | 远期 |
合计 | 36620.54 | 2852.45 | —— | —— |
第三节 土地复垦规划
在规划期内有计划的进行荒草地开发,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对废弃的砖瓦窑、工矿等进行复垦,新增的灾毁土地要力争当年复垦。由于大英县工矿业还不够发达,可复垦的废弃矿场比较少,因此,规划期内,对煤矿、砖瓦窑(厂)等废弃地进行的复垦补充耕地情况暂不考虑。
第四节 土地综合整治
规根据大英县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即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手段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耕等整理措施。结合地方经济实力分析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资金到位情况,划定农村居民点整理区。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理可节余建设用地指标532.27公顷,主要分布在蓬莱、隆盛、河边等乡镇。其中,2006—2010年期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00.37公顷;2011—2020年期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节余建设用地面积331.90公顷。
表5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整理规模 | 节余指标 | 项目类型 | 规划期限 |
H510923001001 | 蓬莱镇吊脚楼、桅杆坝、幸福、鹿林、华安、红林、新苗村 | 169.9 | 84.95 | 居民点整理 | 近期 |
H510923002002 | 隆盛镇五龙寨、月样埝村、平安寨、红岩村、前明村、五一村、单山子村、龙门桥村、赵坝村、石桥、飞钟村 | 230.83 | 115.42 | 居民点整理 | 近期 |
H510923003003 | 玉峰镇浅垭子、玉印村、方平沟村、罗家沟村 | 91.93 | 45.97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04004 | 河边镇桐麻岭村、九店村、坤龙、上埝村、星花、葛藤、老管村 | 156.46 | 78.23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05005 | 天保镇书房湾村、保丰村 | 34.79 | 17.4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06006 | 象山镇三溪村、永乐村、白角滩、马蹄垭 | 126.67 | 63.33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07007 | 回马镇文武村、夏家沟村 | 66.46 | 33.23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08008 | 卓筒井镇骑龙寨、东坡村、快活岭、青木村、安乐村 | 115.19 | 57.59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09009 | 通仙乡华严村 | 12.52 | 6.12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10010 | 金元乡转角楼村、石宝沟村 | 31.47 | 15.73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H510923011011 | 智水乡智水村 | 28.59 | 14.3 | 居民点整理 | 远期 |
合计 | 1064.81 | 532.27 |
第五节 资金测算、来源及保障措施
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投资测算
为实现规划目标,据测算,设置的49个项目共需要投入7.26亿元。其中:
土地整理投资额为5.42亿元,占总投资的74.75%;
土地复垦整理投资额为1.81亿元,占总投资额的24.89%;
土地开发投资额为0.03亿元,占总投资额的0.37%。
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来源
规划期间土地综合整治资金除国家、省和县财政多级分摊外,要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自求平衡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为建设用地需求提供资源储备。一是设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由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的全部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返还部分等构成,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二是积极吸收民间资金进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三、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措施
(一)行政措施
让群众了解规划的内容,自觉按规划的安排使用土地,是实施规划的第一步,因此实施规划首先要进行公告。
土地规划是土地管理计划的综合,是计划的依据;土地管理计划是实施土地规划的行政手段。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统筹安排和合理利用都需要借助土地规划和土地管理计划来实现。因此,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实施应纳入土地管理计划进行。
1.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据规划进行土地综合整治。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纳入土地利用管理计划逐步实施。任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设计,均以本规划作为依据。规划区内的任何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和本规划规定的土地综合整治方向进行。
2. 尽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土地综合整治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从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尽快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1)土地综合整治权属调整的相关政策,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投资者在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合法权益,为农地整理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2)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引导农民从土地“承包”向土地“租赁”过渡,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土地经营管理效率,解决农地整理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3)土地综合整治后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市交易政策,以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
(4)农村居民点土地置换和土地周转政策,以促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改造和土地的集约利用。
3. 加强统一领导,促进部门协调。
建立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常设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城市规划、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部门规划要彼此衔接,重大工程要统一论证,具体项目要尽可能组合配套。
4. 健全规划体系,强化项目的规范管理。
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强化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要参照国家级项目管理程序,市级项目立项也要开展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及预算,并据此进行工程招投标、监理和竣工验收,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
5.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奠定土地综合整治的群众基础。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要深入宣传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增进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新能力,创建土地综合整治的民主形式,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监督规划的落实,奠定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得以顺利实施的群众基础。
6. 把土地综合整治纳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大英县城市的发展,不仅要关注大英县城市基础和功能建设,更要关注为此提供基础支撑的郊区土地开发整理,大英县的现代化不仅在于城市的现代化,也要求郊区的现代化和城乡土地利用的现代化,因此要把土地综合整治纳入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建设同等重要的管理体系,并将土地综合整治纳入政府绩效年度考核的体系。
(二)技术措施
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是我国目前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选择、设计、实施是落实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要手段。
1. 建立数据库
在本次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以便于对项目的立项、实施、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行管理。
2. 健全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与外省市及其他区(县)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进一步充实我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各区(县)分中心的力量,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开发整理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3.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科学管理
充分利用“3S”(GPS、RS、GIS)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的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开发整理的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监督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情况,了解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的行为和项目进展情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经济措施
通过投资估算,实现规划目标需投资7.26亿元,稳定、充足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和良好的资金运作机制,是保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因素。土地开发整理的筹资渠道很多,但大多数渠道具有不确定性。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整理资金渠道只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实际收取的可用于开发整理的资金,很难满足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定的投资需求。
因此必须采取其他筹资手段,才能保证规划方案的落实。具体措施是:
(1)拓宽筹资有效渠道。通过完善土地各项收费机制、理顺资金渠道,特别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按一定比例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2)整合与土地综合整治的各项有关投资。据对全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际运作的考察,土地综合整治大都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水土保持等结合起来、共同实施,如果对上述资金进行统一协调,消除重复建设,即可形成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重要来源。特别是随着大英县城乡经济的共同发展,农村地区的综合治理力度也随之加大,客观上有利于整合各项有关土地建设资金的投入。
(3)通过市场化运作,充分利用社会资金。目前大英县已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增加社会资金的投入对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与国家投资、乡镇自身筹措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我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根据大英县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分析结果和土地利用的布局调整指标,按照全县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的主要用途,将大英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选址工矿用地区、生态安全控制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六种土地利用区。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全县11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有分布,以蓬莱、隆盛、河边、玉峰等镇(乡)为主,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47188.06公顷。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其他土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四、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除农田防护林之外的各类造林、绿化带建设活动;
五、严禁非法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全县11个镇乡均有分布,面积为6062.98公顷,占幅员面积的8.63%。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其他土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占用耕地进行除农田防护林之外的各类造林、绿化带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