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分级 | 启动条件 | 备注 |
特大洪灾(Ⅰ级应急响应) |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我县暴雨红色预警或全县较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并经水利部门先期会商并提出结论,县防办根据结论再次联合会商确定。
(2)涪江洪水重现期:涪江射洪水文站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或等于50年一遇,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
(3)郪江洪水重现期:郪江象山流量达到204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5.19米,重现期3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发生决口。
(4)水库: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主要城镇安全。或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高危险情,甚至出现溃坝险情。
(5)城市内涝:县主城区或者3座以上其他镇主要干道(大面积区域)积水深度在0.8米以上,城市较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6)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Ⅰ级风险堰塞湖。 (7)因灾死亡: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死亡失踪(联)人数启动应急响应。 (8)其他:其他需要发布特大洪灾预警或需要启动I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 预警水位:以涪江射洪水文站3100m³/s 警戒水位:以涪江射洪水文站8000m³/s(重现期2年);以胡家坝水文304.3m;象山312.03m(重现期5年) 保证水位:以胡家坝水文305.4m;象山313.2m(重现期10年) 危急水位:以胡家坝水文307.29m;象山315.19m(重现期30年) |
重大洪灾(Ⅱ级应急响应) |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我县暴雨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我县暴雨橙色预警,或全县较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并经水利部门先期会商并提出结论,县防办根据结论再次联合会商确定。 (2)涪江洪水重现期:涪江射洪水文站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或等于20年一遇,小于50年一遇,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
(3)郪江洪水重现期:郪江象山流量达到180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4.56米,重现期20年),出现较大范围淹没,江河堤防可能发生决口,并预报还会上涨。 (4)水库:中型、小(一)(二)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洪水水位,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
(5)城市内涝:县主城区或者3座以上其他镇主要干道(大面积区域)积水深度在0.6米以上、0.8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较大影响。 (6)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Ⅱ级风险堰塞湖。 (7)因灾死亡: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死亡失踪(联)人数启动应急响应。 (8)其他:其他需要发布重大洪灾预警或需要启动II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 |
较大洪灾(Ⅲ级应急响应) |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我县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我县黄色预警,或全县较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并经水利部门组织会商研判确定。 (2)涪江洪水重现期:涪江射洪水文站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或等于10年一遇,小于20年一遇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3)郪江洪水重现期:郪江象山流量达到138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3.20米,重现期10年)或江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水库:各中型、小(一)(二)型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需组织下游群众紧急避险,或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 (5)城市内涝:县主城区或者3座以上其他镇主要干道(大面积区域)积水深度在0.4米以上、0.6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影响。
(6)堤防:发生对重点场镇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溃决险情。 (7)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Ⅲ级风险堰塞湖。 (8)因灾死亡: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死亡失踪(联)人数启动应急响应。 (9)其他:其他需要发布较大洪灾预警或需要启动III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 |
一般洪灾(Ⅳ级应急响应) | (1)暴雨预警:县气象局发布我县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我县蓝色预警,或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并经水利部门组织会商研判确定。
(2)江河洪水重现期:涪江射洪水文站流量达到10400立方米/秒,或郪江象山段流量达到1020立方米/秒(相应水位312.03米,重现期5年)。 (3)水库:各中型、小(一)(二)型水库水位超设计洪水位。 (4)城市内涝:县主城区或者3座以上其他镇主要干道(大面积区域)积水深度在0.15米以上、0.4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影响。 (5)堤防:发生对重要设施、交通干线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溃决险情。 (6)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Ⅳ级风险堰塞湖。 (7)因灾死亡: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死亡失踪(联)人数启动应急响应。 (8)其他:其他需要发布一般洪灾预警或需要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情况。 |
附件2
大英县抗旱应急响应标准
单位:万亩、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