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统筹推动。推动各镇党委政府、盐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街道党政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纳入本地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促进农业农村法治新实践结合起来、与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市县农业农村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县农业农村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和行动,明确责任分工、紧扣时间节点,联合组织、宣传、民政、人社等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各镇(街道)负责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健全长效机制。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动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培育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基层自治、社会助力一体推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每年预算专项资金,按照培育工作要求,用于支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学习培训、结对服务、阵地建设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先进典型列入普法先进表彰中,将培育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未按要求推进的单位及时通报。
(四)积极宣传总结。各镇、盐井街道要加强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调研监测,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示范户学法用法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组织讲好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拓展示范户培育工作成果,营造农村学法用法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将按照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阶段性总结评估。
各镇(街道)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系人:大英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 周建国0825—7877020
大英县司法局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袁光绘 0825-7872012
附件:1.大英县_______镇(街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花名册
2.大英县_______ 镇(街道)___ 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