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
|
|
|
|
|
|
|
|
|
|
|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说明:1、为做好大英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制定此表。
2、
请各镇(街道)填写各自辖区内的涵盖的行政村、社区(按表中船山区唐家乡为例填写),相关情况请于12月5日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联系人:周建国,电话:0825-7877020。
3、
请在计划培育实施的村(社区)栏内当年度要实施的村名对应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