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1〕153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根据《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司法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农〔2021〕1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大英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9日
大英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县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为聚力“大美大英”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是一项全新工作,各镇和盐井街道办事处要紧紧围绕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力争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县每个行政村(社区),基本形成机制规范、结构合理、作用明显的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体系。第一阶段: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社区)100%全覆盖。第三阶段:到2035年,每个行政村(社区)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持续提升、工作成效显著。
三、认定标准
为确保学法用法示范户政治素质高、法治观念牢、法律事理明、法治能力强,其培育对象选择上应以家庭主要成员有下列人员的家庭为重点。
(一)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
(二)法律明白人;
(三)乡村人民调解员;
(四)文明示范户;
(五)党员及发展对象、网格员;
(六)“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
(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致富能手;
(八)返乡入乡大学生、农民工;
(九)红白理事会成员;
(十)其他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和公益事业的村(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