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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英县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6-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司法局

摘要: {"原始ID":"69f94b53022541fc8439aeb3464edae1","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5日","发布者":"大英县司法局","附件":[]}

1)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工作方案》 ,逐步将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房屋质量安全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向低收入群体拓展。(责任单位:司法局)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健全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3)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健全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遂宁司法局关于调整看守所律师值班的通知》《中共遂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细则》《大英县司法局关于调整看守所律师值班的通知》《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加强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日常业务运行、执业权利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4)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因经济困难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采取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听证代理、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司法局、法院)

5)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四川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四川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充分发挥四川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推动全部法律援助案件实现网上登记、审批、受理、指派、办理及归档、评估,以信息化助推规范化。(责任单位:司法局)

6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落实《遂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案件补贴标准的规定》,根据本地实际,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及我县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促进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与法律援助发展相适应。(责任单位:司法局、财政局)

7.规范和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围绕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基层法律服务扎根基层、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定位,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度。

1)明确基层法律服务发展方向,合理布局资源,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均衡、有序发展。在律师资源不足的农村地区,按实际需要适当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面向农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司法局)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司法局)

8.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适应法治大英建设新要求,适应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新需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培训、管理和保障等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打造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建立综合型人民调解专家库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业性人才专家库。(责任单位:司法局)

2)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调整、充实、规范镇(乡)、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司法局)

3)大力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新趋势新特点,积极指导发展婚姻家庭、医疗卫生、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责任单位:司法局)

4)推动成立县、镇(乡)两级人民调解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和行政机关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司法局)

5)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建立健全告知引导制度、矛盾纠纷移交委托等衔接制度,积极参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责任单位:委政法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6)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联动调处信息工作平台。(责任单位:司法局、委政法委、法院)

9.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探索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积极落实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按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坚持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健全普法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和针对性,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实效,为建设成遂协同发展先行区和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后的宪法,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司法局、人大办公室、委组织部、教育体育局)

2)深入实施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大英县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培养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考试,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全面实施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责任单位:司法局、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委依法治办、教育体育局)

3)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强化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对内部人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主动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责任单位:司法局、委组织部、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各普法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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