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考虑工业化、城镇化等因素,科学研判人口发展形势和结构变化趋势,将养老托育服务体系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充分衔接,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新建居住区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规划设置托育服务设施,确保新(改)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国资金融局)
6.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完善家庭养老托育支持政策,支持成年人回归家庭照护老年人和婴幼儿。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产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育儿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工作时间等方式,为照护老年人和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探索“家庭照护床位”,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群众进行老年人和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依托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为区域内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管理咨询,为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为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到2025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90%,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率达85%。(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强化居家社区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日间照料中心,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制定新建城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管理,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性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顾问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推行“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文体、妇女儿童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引进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落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国资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