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建立养老托育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打造养老托育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建立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库。发挥行业组织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完善行业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支持建立以普惠为导向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平台,在要素配置、行业自律、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老年社会组织体系,组织老党员、老劳模、老干部和有一定专业技能的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大力推进老年协会发展,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依托大英现有文旅及康养类项目,积极对接招引知名养老托育服务品牌入驻。到2025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5%。(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经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
(五)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17.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四川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试行)》等规定,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制定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细化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用好“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法做好养老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评估工作。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遂宁)网站等载体,强化养老托育机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建立养老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对虐待老人、儿童行为零容忍,对有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从业限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18.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指导养老托育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督促养老托育机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养老托育机构准入、监管与退出机制,保障养老托育机构能进能出、合法经营。开展养老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区域养老托育机构等级评定信息。加强对养老托育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教育,依法打击养老托育领域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保护消费者权益。持续加强对金融理财、养生保健等领域的监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国资金融局、县市场监管局)
19.提高应用数据资源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相关方面的统计。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系统评估和养老托育产业前景展望研究,通过发布年度报告等形式,公开养老托育有关数据和案例分析。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托育领域的应用,提高养老托育服务、管理、统计监测精准度。(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六)落实政策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