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性 |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但规划需修编 |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但不完全相符 | 开发利用活动无规划支撑 | 开发利用活动违反规划 |
赋分 | 100 | 80 | 60 | 40 | 0 |
5.5.5.2指标计算过程和赋分结果
河流的开发利用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水电站、堤防、囤蓄水库、航道、其他有关涉水工程项目等等。经现场调查,郪江(大英段)流域主要的工程建设项目为堤防工程、水电站、河道型水库,故本次主要对上述工程与规划的符合性进行评价。郪江(大英段)工程建设情况如下:
(1)堤防
2000 年 9月,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四川省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大英县河段)》。该规划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01 -94 《防洪标准》城市防洪等级的划分规定,大英县城近期(2010年)按 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远期(2020年)按50年一遇,隆盛镇、象山、郪口场等防洪工程按20年一遇,临河农田并有一定居民点的村庄则按 10年一遇考虑。
原郪江防洪工程规划确定大英县城区远期(2020年)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50201-2014《防洪标准》,结合大英县城市政治经济地位重要性、常住人口或当量经济,大英县城区防护等级为Ⅳ等,防洪标准为50-20年一遇,结合大英县郪江河道(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确定的防洪标准,大英县城区段防洪标准现仍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大英县郪江干流河段已建成防洪工程共计26416m,其中绝大部分的工程规模与防洪标准都与规划相符合。但象山镇场镇段堤防与四川省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中修建的堤防设计防洪标准均为10年一遇,与《四川省郪江防洪工程规划报告(大英县河段)》(2000 年 9月)中规划的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不相符。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后,该情况应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但规划需修编”。
(2)祥凤寨水库
2010年10月,祥凤寨水库纳入《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水总规〔2010〕1089号),2011年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的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的评估),祥凤寨水库是我省54座近期中型水库之一。
2013年~2014年,祥凤寨水库分别列入《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川府函〔2013〕204号)、《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川府函〔2014〕47号)、《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年)》(发改农经〔2014〕2411号)、《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4〕475号),规划“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2012年6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994号文批复的《四川省大英县灌溉及供水规划》,针对全县的水资源供需态势,分五片提出了解决大英县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灌溉及供水的总体方案和工程布局,其中规划针对大英县城和位于县境西北角与射洪、三台、中江三县交界的郪江两岸旱片死角的缺水问题,提出建设祥凤寨水库,为大英县城30万人提供生产生活用水,规划灌溉面积1.83万亩,其中新增1.35万亩,解决灌区1.50万城镇人口、0.75万乡村人口生产生活用水。
2012年9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1790号和川水函〔2012〕1791号下达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坝址(渠线)选择专题报告》和《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审查意见。
2012年12月,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川扶贫移民法规〔2013〕15号文件批复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作为祥凤寨水库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的指导性文件。
2013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3〕87号下达了《关于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2013年5月,遂宁市水务局以遂水函〔2013〕89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
2013年7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913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川水函〔2013〕1081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013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3〕85号文件进行了批复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四川省环保厅以川环审批〔2013〕596号文批复了《四川省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3年11月,四川省住建厅以选字第510923201300296号核发了祥凤寨水库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川扶贫移民发〔2013〕434号文审核同意《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2013年12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2043号文签署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建设规划同意书(川水建规字〔2013〕25号),以川水函〔2013〕2144号文下发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14年1月,长江委以长规计〔2014〕34号文审核同意建设祥凤寨水库。
2014年9月,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农经〔2014〕818号文下发了可研批复意见。
综上所述,祥凤寨水库的建设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3)采和湖电站
郪江大英城区段原有张家坝石堰,为增加湖面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大英县政府和水务局完成了《大英县采和湖规划方案》,该方案拟定在原张家坝石堰基础上增设4m高橡胶坝,使张家坝石堰的正常蓄水位达到302m,使郪江大英城区段形成整体的湖面景观。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08年9月初完成了采和湖橡胶坝蓄水工程枢纽部分设计。为充分利用采和湖的水能资源,大英县涪江支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采和湖橡胶坝右岸修建了采和湖水电站工程。采和湖水电站于2011 年9 月建成投产,由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英县郪江干流采和湖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大发改[2009]17 号)及《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英县涪江支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郪江干流采和湖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大发改函[2009]148 号)批复同意建设。
采和湖水电站利用郪江地表径流取水发电,电站取水地点为大英经开区,大英县水利局以《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大英县采和湖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大水函(2007)14 号)及取水许可证:取水(川遂大)字[2019]第009 号,同意电站取水。
2015 年12 月,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052516-01682),同意大英县涪江支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
采和湖电站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在2018 年,大英县水务局出具《大英县水务局、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大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大英县农业局、大英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大英县采和湖鸡公滩两座水电站生态流量“站一策”管理保护报告〉审査意见的通知》(大水函[2018]140 号)文件校核采和湖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为1.05m³/s,下放措施为丰水期采用坝顶溢流,枯水期采用泄洪冲沙闸泄放。目前,该电站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且运行正常。该电站已完成下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已经完成下泄流量问题整改工作验收。
综上所述,采和湖电站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4)鸡公滩电站
根据《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英县鸡公滩水电站立项审批(核准)相关情况的说明》(2019 年6 月),大英县鸡公滩水电站项目在1964年建成投产,该项目核准批复是在大英县建县前,即在蓬溪县完成的立项审批。由于年代久远,期间经历了机构调整,其立项核准资料确实无法查证,属于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老旧企业,建议在立项核准资料方面可考虑进行特殊处理。
鸡公滩水电站利用郪江地表径流发电,电站取水地点为大英县隆盛镇长滩寺村,大英县水利局以《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大英县鸡公滩水电站建设项目取水申请的批复》(大水函〔2019〕198 号)及取水许可证:取水(川遂大)字〔2019〕第008 号,同意电站取水。
鸡公滩电站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在2018 年,大英县水务局出具《大英县水务局、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大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大英县农业局、大英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大英县采和湖鸡公滩两座水电站生态流量“站一策”管理保护报告〉审査意见的通知》(大水函[2018]140 号)文件校核鸡公滩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为1.1m³/s,下放措施为枯水期采用泄水堰、泄洪冲沙闸、丰水期采用工作闸、连拱坝顶泄放。目前,该电站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且运行正常。该电站已完成下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已经完成下泄流量问题整改工作验收。
综上所述,鸡公滩电站属于“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通过以上对郪江(大英段)堤防、水库、水电站工程的逐项分析,各评价河段开发利用状况与规划的符合性指标赋分成果见下表。
表5.5-7 开发利用状况与规划的符合性赋分成果表
评价河段 | 河段内 主要工程 | 开发利用状况 与规划的符合性 | 赋分 | 备注 |
第一评价河段 | 堤防,祥凤寨水库 |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但规划需修编 | 80 | 象山镇已建堤防防洪标准与《防洪规划》中内容不符 |
第二评价河段 | 堤防,采和湖电站 |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 100 | |
第三评价河段 | 堤防,鸡公滩电站 | 开发利用活动有规划支撑,且规划现行有效 | 100 |
5.6健康综合评价结论
5.6.1综合赋分计算
根据前节指标层各指标赋分结果,按照《指南》中河流指标权重表计算各评价河段准则层加权平均分,根据准则层赋分结果,再将各准则层加权平均计算各评价河段的健康综合赋分,最后以各评价河段河长为权重按公式加权平均即为郪江(大英段)健康评价综合赋分结果。
各评价河段综合赋分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第
评价河段健康综合赋分;
—指标层第
个指标的权重;
—指标层第
个指标的赋分;
—准则层第
个准则层的权重。
各评价河段指标层各项赋分结果及权重见下表。
表5.6-1 第一评价段(自然河流)赋分成果表
准则层 | 权重 | 指标层 | 权重 | 第一评价段赋分 |
水文水资源 | 0.2 |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0.05 | 20 |
生态用水满足程度 | 0.15 | 40 | ||
准则层赋分 | 35 | |||
物理结构 | 0.3 | 河岸带稳定性指标 | 0.15 | 60 |
河流纵向连通性指数 | 0.15 | 0 | ||
准则层赋分 | 30 | |||
水质 | 0.25 | 水体整洁程度 | 0.05 | 80 |
水质优劣程度 | 0.15 | 不健康(0) | ||
水质变化趋势 | 0.05 | 70 | ||
准则层赋分 | 30 | |||
生物 | 0.1 | 鱼类保有指数 | 0.05 | 80 |
外来水生动植物 | 0.05 | 80 | ||
准则层赋分 | 80 | |||
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 | 0.15 | 公众满意度 | 0.05 | 80 |
防洪指标 | 0.02 | 25 | ||
供水指标 | 0.03 | 60 | ||
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 | 0.05 | 80 | ||
准则层赋分 | 68.6 | |||
河段综合赋分 | 40.8 |
表5.6-2 第二评价段(城市河流河段)赋分成果表
准则层 | 权重 | 指标层 | 权重 | 第二评价段赋分 |
水文水资源 | 0.2 |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0.05 | 20 |
生态用水满足程度 | 0.15 | 40 | ||
准则层赋分 | 35 | |||
物理结构 | 0.15 | 河岸带稳定性指标 | 0.15 | 57 |
河流纵向连通性指数 | 城市河流段不评价 | / | ||
准则层赋分 | 57 | |||
水质 | 0.25 | 水体整洁程度 | 0.05 | 60 |
水质优劣程度 | 0.15 | 40 | ||
水质变化趋势 | 0.05 | 70 | ||
准则层赋分 | 50 | |||
生物 | 0.1 | 鱼类保有指数 | 0.05 | 80 |
外来水生动植物 | 0.05 | 80 | ||
准则层赋分 | 80 | |||
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 | 0.3 | 公众满意度 | 0.15 | 73 |
防洪指标 | 0.1 | 100 | ||
供水指标 | 城市河流段不评价 | / | ||
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 | 0.05 | 100 | ||
准则层赋分 | 86.5 | |||
河段综合赋分 | 61 |
表5.6-3 第三评价段(自然河流)赋分成果表
准则层 | 权重 | 指标层 | 权重 | 第三评价段赋分 |
水文水资源 | 0.2 |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0.05 | 20 |
生态用水满足程度 | 0.15 | 40 | ||
准则层赋分 | 35 | |||
物理结构 | 0.3 | 河岸带稳定性指标 | 0.15 | 57 |
河流纵向连通性指数 | 0.15 | 0 | ||
准则层赋分 | 28.5 | |||
水质 | 0.25 | 水体整洁程度 | 0.05 | 80 |
水质优劣程度 | 0.15 | 劣态(0) | ||
水质变化趋势 | 0.05 | 70 | ||
准则层赋分 | 30 | |||
生物 | 0.1 | 鱼类保有指数 | 0.05 | 80 |
外来水生动植物 | 0.05 | 80 | ||
准则层赋分 | 80 | |||
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 | 0.15 | 公众满意度 | 0.05 | 80 |
防洪指标 | 0.02 | 100 | ||
供水指标 | 0.03 | 60 | ||
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 | 0.05 | 100 | ||
准则层赋分 | 85.2 | |||
河段综合赋分 | 42.8 |
第一评价段综合赋分为41.8分,第二评价段综合赋分为62分,第三评价段综合赋分为43.8分,郪江(大英段)采用各评价河段长度为权重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河流健康赋分计算:
式中:
—河湖健康综合赋分;
—第
评价河段健康综合赋分;
—第
个评价河段的长度(km);
—评价河段数量(个);
郪江(大英段)健康综合赋分计算成果见下表。
表5.6-4 郪江(大英段)健康综合赋分计算成果表
评价河段 | 第一评价段 | 第二评价段 | 第三评价段 |
河段综合赋分 | 41.8 | 62.0 | 43.8 |
评价河段长度 | 24.6 | 15.3 | 24.5 |
评价河段权重 | 0.38 | 0.24 | 0.38 |
郪江(大英段)健康综合赋分 | 47 |
表5.6-5 郪江(大英段)各分项指标赋分计算成果表
指标/评价河段 | 第一评价段 | 第二评价段 | 第三评价段 | 郪江(大英段) |
评价河段权重 | 0.38 | 0.24 | 0.38 | 1.00 |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20 | 20 | 20 | 20 |
生态用水满足程度 | 40 | 40 | 40 | 40 |
水文水资源准则层赋分 | 35 | 35 | 35 | 35 |
河岸带稳定性指标 | 60 | 57 | 57 | 58 |
河流纵向连通性指数 | 0 | / | 0 | 0 |
物理结构准则层赋分 | 30 | 57 | 28.5 | 36 |
水体整洁程度 | 80 | 60 | 80 | 75 |
水质优劣程度 | 0 | 40 | 0 | 10 |
水质变化趋势 | 70 | 70 | 70 | 70 |
水质准则层赋分 | 30 | 50 | 30 | 35 |
鱼类保有指数 | 80 | 80 | 80 | 80 |
外来水生动植物 | 80 | 80 | 80 | 80 |
生物准则层赋分 | 80 | 80 | 80 | 80 |
公众满意度 | 80 | 73 | 80 | 78 |
防洪指标 | 25 | 100 | 100 | 72 |
供水指标 | 60 | / | 60 | 60 |
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 | 80 | 100 | 100 | 92 |
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 功能准则层赋分 | 68.6 | 86.5 | 85.2 | 79 |
经计算,郪江(大英段)健康综合赋分为47分,采用雷达图对准则层及各项指标赋分情况进行展示,见下图:
郪江(大英段)准则层及指标层赋分情况雷达图
5.6.2郪江(大英段)健康评价结论
5.6.2.1分级标准
(1)河湖健康分为五类:非常健康、健康、亚健康、不健康、病态。
(2)河湖健康等级根据评估指标综合赋分确定,采用百分制,河湖健康等级、颜色分级和说明见下表。
表5.6-6 河湖健康评价分类
等级 | 赋分范围 | 颜色 | |
非常健康 | 85≤HI≤100 | 蓝 | |
健康 | 70≤HI<85 | 绿 | |
亚健康 | 60≤HI<70 | 黄 | |
不健康 | 40≤HI<60 | 橙 | |
劣态 | 0≤HI<40 | 红 |
5.6.2.2郪江(大英段)健康综合评价结论
郪江(大英段)健康评价综合赋分为47分,据表5.6-6中评价分类标准,郪江(大英段)河流整体状态表现为不健康。说明河湖在物理、化学、生物的完整性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处于不健康状态,社会服务功能难以发挥,亟需治理保护,应当采取生态补水、水质净化、生境改善等综合性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修复,改善河湖面貌,提升河湖水环境水生态。
6河流健康问题分析及保护对策
6.1健康状况总体评价
郪江(大英段)健康评价总目标层得分为47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分析,郪江(大英段)在“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与“水质”三方面表现很差,仅在“生物”与“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这两个方面表现较好。
总体来讲郪江(大英段)水质较差,大英县城下游河段甚至易出现劣V类水质。象山镇防洪工程存在设计标准小于规划防洪标准的现象。评价河段公众满意度总体较好,但也存在反映河水有异味与河中有漂浮废弃物的情况。“水文水资源”准则层中评价河段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过高,4~9月河道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较低。在“生物”准则层方面河道只有较少外来水生动植物,鱼类保有量指数较好,河道生物生态环境健康状况总体较好。“物理结构”层得分低主要是受沿途水电站、水库闸坝与拦河堰的影响,造成河流水系连通性较差;另外评价河段河岸带稳定性一般,存在斜坡高度较高与岸坡有不同程度冲刷的问题,这在一定条件下可导致河岸发生变形和破坏。
6.2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