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党组织 凝聚力 (20分) | (1)党组织班子健全、团结协调、分工明确,无违法违纪现象;(2)党组织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情况;(3)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创建等主题活动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有适合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4)党组织书记与企业管理层(社会组织法人)沟通协调及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情况;(5)党组织和党员服务中心大局、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员工等活动情况的举措;(6)党组织开展活动、党员发展、管理服务、教育培训等情况;(7)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在党员群众中威信情况、参与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情况;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对党组织党建工作支持力度。 | 没有配备党组织书记扣5分;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扣3分;一年组织活动少于4次的扣3-5分;没有及时建立群团组织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班子战斗力 (15分) | (1)年度党建工作有思路、年底有总结情况;(2)规范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自律,开展党建工作引领社会公信力建设情况;(3)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情况。(4)建立党员联系服务、关爱帮扶困难员工制度情况。 | 党建工作无计划、无总结的扣3分;与生产经营结合不紧的扣2分;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不到位的扣1-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活动阵地 (10分) | 党组织加强活动阵地建设,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的情况。 | 没有活动场所的扣5分;活动场所设施不全的扣1-3分;活动场所管理不好的扣1-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保障机制 (10分) | (1)党建活动经费列入企业预算并按时落实情况;(2)党组织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情况;(3)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落实情况;(4)党建责任制健全,建立完善党内学习、民主生活、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教育培训、民主评议、经费保障等制度情况;(5)建立群团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情况。 | 无党建活动经费的扣3分;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3分;党建经费不足的扣1-2分;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齐的扣1-2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业绩 (20分) | (1)党组织和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情况;(2)团结凝聚员工群众,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3)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4)党建“三带”情况。(5)党建和业务工作考核排位及受上级表彰情况;(6)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7)涉及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参与社会管理,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 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3分;出现严重劳资纠纷的扣5分;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群众评价 (25分) | (1)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在企业管理层中的反响;(2)党组织书记在员工中的威信;(3)党员在企业员工中的形象;(4)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5)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酌情扣分。(得分=25分×满意率) |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90分以上为“先进”,60—8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近1年来没有开展党组织活动的;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近1年来
企业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3)国有企业党组织参照“两新”组织党组织标准实施。
6、机关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指导标准
项目及分值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党组织 凝聚力 (20分) | (1)单位党组织按期开展换届、选优配强党组织成员情况;(2)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情况;(3)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真抓实干、发挥表率作用情况;(4)党组织是否更好服务单位中心工作、服务业务工作、服务基层和广大党员群众情况;(5)“三会一课”、“固定党日”、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无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扣2分;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组织活动的扣2分;没有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扣2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存在“庸懒散浮拖”现象的扣3分,经上级通报批评的扣4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班子战斗力 (15分) | (1)年度党建工作有思路、有计划、有总结,开展党组织活动情况;(2)落实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党组织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制度情况;(3)创造崇严尚实、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 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扣4分,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当年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活动阵地 (10分) | (1)党员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3)党员宣传教育设备是否满足党员需求情况。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5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保障机制 (10分) | (1)党建工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及落实情况;(2)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3)党务工作者政治激励保障落实情况。 | 党员人数50人以上、未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4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3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2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工作业绩 (20分) |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推动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开展“走基层”、“双报到”、干部驻村帮扶等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机关“四大文化建设”情况;(5)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6)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 未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1次扣2分;未开展“走基层”、“六联系”、“双报到”及干部驻村帮扶的扣5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群众评价 (25分) |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 满意度测评得分=25分×满意率;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90分以上为“先进”,60—8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后进”。
(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
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1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7、学校党组织分类定级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