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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8月1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职责。
(五)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六)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七)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论证工作。拟订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承担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县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的有关职责分工。(1)城市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和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业、招标代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开展前述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前述范围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2)园林绿化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损坏、占用、侵占园林绿化等行为的行政处罚。(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主要街道排污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环卫设施建设。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负责燃气管道、送水管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环卫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对挪用、侵占、损坏市政设施、燃气管道、送水管道以及盗用水、气等行为的行政处罚。(4)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与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测评,提供噪声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方面:大英生态环境局受县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开展油烟排放的现场检测,提供油烟排放超标的证据。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大英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车辆超载、超高、超宽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车辆抛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2)犬只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犬只登记,查处违法养犬。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封闭性公共场所等行为。(3)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4)社会生活噪声方面:县公安局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以及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5.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其它固定经营场所内应由该部门核发证照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基铸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建强“党员先锋队”和“退伍军人先锋队”。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活动2次。加强意识形态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正面宣传,严格管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发布,加大QQ、微信工作群的监管使用。积极引导城管执法热点、网络舆情正面发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建立集体案审制度,审议行政案件36件。建立完善案例评选和案件检查制度,开展案卷评审3次。完善督查考核制度,修订协管员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建立完善协管员退出机制,对工作认真、能力强、效果好的协管适当延长合同签订期限。规范中层干部晋升退出机制,畅通年轻干部晋升渠道。全年共出督查清单20期,督查问题250处;督查通报19期,通报18人次,扣减个人考核分 233分,扣绩效2796元。
(二)聚焦疫情,打赢防控总体战。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抗疫“党员先锋队”“退役军人先锋队”。协助防控单位小区1个,三无小区7个,疫情封闭小区1个,在街面、市场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4个,排查30000余人。牵头负责老城区门店停业检查、协助开展消杀检查,督促复业门店做好防疫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市民和领导的高度评价,展现出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探索实施“部门指导监督、摊贩自治管理”的共管共治模式,制定《临时借道便民经营工作方案》,根据城区住户、商圈、学校等分布情况,在阳光丽城广场、五星南街等11地设置临时借道经营点,登记备案的流动摊贩400余户,为后疫情时期的复工复产做出较大贡献。全市首次室外经济现场会在大英召开,得到市局领导和兄弟区县的高度赞扬。
(三)突破难点,综合执法工作上台阶。按照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天府旅游名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城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百日行动”,暂扣违规停放非机动车124辆;实施“餐饮企业油烟清洁行动”,截至目前,县城区各类餐饮店 590 家,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560家,安装率达到94%,烧烤企业150家,40家更换了新型环保炉具;开展“广场舞噪音扰民专项整治”,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对拒不配合噪音管控的行政拘留1人次;开展“建筑立面净化行动”,拆除破损及违规广告(楼顶镂空广告、墙体广告)及店招店牌20000余平方米;开展“违建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即查即拆在建违建12000余平方米,消除存量违建18000余平方米;开展“建筑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处理住建局移交建设领域招投标案件24件,立案调查18件。已处罚15件,共处罚金101万余元,3件正在调查核实。通过执法检查发现18件,已处罚11件,共处罚金33万余元。7件正在处罚程序中;开展“违规携带犬只整治行动”,倡导市民朋友文明养犬,捕捉流浪犬160余只;实施“城区农贸市场、校园环境整治行动”,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200余吨,联合整治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环境30余次;开展“城区占道亭棚集中整治行动”,促进39个各类占道亭棚提档升级,城区环境秩序得到较大提升,受到省市县主要领导和市民一致肯定。
(四)完善机制,夯实环卫工作基础。全市生活垃圾ppp项目全面入驻,累计投入收运车41辆,智能垃圾箱360个,基本建立起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对全县餐厨垃圾收运通过招投标实行公司化运行,新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站1座,实现全县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设施,投入近575万元,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应急池建设以及渗滤液处理工作;积极推行“机扫+人保+洒水+冲洗”作业模式和“三扫两洒、巡回保洁”制度,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基本达到即扫即清;强化公厕管理,加强对公厕保洁、除臭灭蝇工作,城区公共厕所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五)统筹推进,抓实各项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开挖、占道等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主动进工地、进企业,变末端执法为前端服务。开展建筑领域招投标领域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招投标工作。牵头负责4件“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扎实开展贫困户帮扶工作,所有帮扶村顺利通过脱贫攻坚验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落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条,排查核实1条。环保安全工作扎实开展,餐饮油烟、广场舞噪音扰民等环保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省环保督察中仅出现生活垃圾填埋场需立行立改的问题。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得到落实,未有安全事故发生。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县级方案,落实了工作人员,确定了试点点位。申报“城乡环卫一体化平台”项目已进入省发改委项目库。
二、机构设置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大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英县城市管理特勤大队,大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建设监察大队、大英县环卫中心。均不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截至2020年12月人员情况。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实有17人;行政工勤编制0名,实有1人。特勤大队现有事业编制54名,实有51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现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6人;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编制4名,实有4人;建设监察大队编制8名,实有7名;环卫中心编制5名,实有5人执法大队编制48名,实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