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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 |
三星窗口 工作人员 |
工作期间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着装上岗,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熟悉本岗位所要求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规范,能处理一般的业务问题,具备基本的服务、沟通能力,群众较为满意,年度内群众不满意有效投诉不超过2次。年度全勤率不低于97%。 |
四星窗口 工作人员 |
工作期间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着装上岗,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熟练掌握本岗位所要求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规范,能独立承担日常窗工作任务,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群众满意度高,年度内群众不满意有效投诉不超过1次。年度全勤率不低于98%。 |
五星窗口 工作人员 |
工作期间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着装上岗,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业务能力拔尖,能独立处理疑难业务问题,具有创新精神,服务技巧和沟通能力突出,善做群众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有一定的示范影响力,无群众不满意的有效投诉。年度全勤率不低于99%。 |
注:1.市县(区)两级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省、市级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的,可在星级窗口工作人员中优先评选;
2.星级窗口工作人员评选由各业务警种和区县局根据上级要求和各地实际进行评选,市局负责进行程序性审查。
遂宁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