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台除必需的办公用品和个人水杯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物品放置须定点定位并保持整齐划一。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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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 |
10 |
1.办事区设置低台敞开式受理台、窗口一米线或叫号机,有供群众等候的座椅,设置禁烟标识,大厅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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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事区有饮水设施并保持饮用水和一次性纸杯充足,有笔、老花镜、医药箱等便民服务用品。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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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事区配置消防设施,设置音、视频监控设备并正常运行,画面清晰无死角,音、视频数据至少保存2个月以上。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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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事区设置“最多跑一次”意见箱或《群众意见建议簿》,并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配备签字笔。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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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办事区显著位置明示工作时间,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亮相台或岗位牌,公开工作人员照片,收费事项和收费金额上墙公示,设立警民联系箱、意见簿,安装服务评价器、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等。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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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礼仪 |
10 |
执行“3+3”窗口简约礼仪(附后),接待群众做到礼貌、热情、亲切、友好;接待群众或接听电话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服务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服务用语和肢体语言文明得体。对待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如发生态度冷漠、行为粗暴等问题的扣0.5分/次,出现与群众争执、争吵等现象的扣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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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 |
20 |
1.窗口工作人员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窗口设置岗位牌,临时离开时有“暂时离开请稍后”告示牌。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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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并保持警容风纪严整,党员应佩戴党员标识。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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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班时间禁止在窗口扎堆聊天、吃零食、看小说,或用电脑(手机)听音乐、玩游戏、观看无关视频、新闻、浏览操作证券等,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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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班时间,工作人员举止有失文雅,有坐、倚、趴在服务窗口、办公桌(柜)上或仰躺在椅子上或将脚搁在桌(柜)、椅子上的,有上级检查或调研考察时,窗口未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没有主动起立礼貌接待,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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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窗口落实情况 20分 |
20 |
1.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最多跑一次”统一口号和标识,公示两张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放置本窗口办理事项的简版办事指南,放置(张贴)“四川公安”APP等上级规定必须放置的宣传用品,资料架宣传品摆放美观整齐。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
实地查看、系统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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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行无差别受理,未执行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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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容缺受理、预约服务、一次性告知、快递送达服务等举措,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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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事项须进四川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受理(部建系统除外),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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