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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8-2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4| 评论: 0|来自: 县民政局    

摘要: {"原始ID":"894f44f8f955480cb16516c9eae369cf","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发布者":"县民政局    ","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5598791056219656.xls","Name":"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数据 民政局.xls","Filetype":"xls"}]}

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4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41.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控接待费开支。

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65万元,下降6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8万元,下降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万元,下降29.35%。减少的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人数,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等。

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41.86%,减少的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人数,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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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无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4.58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按规定已将本单位公务用车移交过户到大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公车改革,按规定已将本单位公务用车移交过户到大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3万元,完成预算4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07万元,下降29.3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等。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3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民政部门来我县调研检查民政工作、外地民政部门来我县学习交流民政工作、乡镇社事办及外单位人员办事误餐等公务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民政部门来我县调研检查民政工作、外地民政部门来我县学习交流民政工作、乡镇社事办及外单位人员办事误餐等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55.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大英县民政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服务对象满意。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一是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任务,2018年6月底前,低保金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现行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从2018年7月起按市政府公布的低保新标准发放差额。二是进一步完善申请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三是2018年底前按月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大英县民政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54万元,执行数为37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8.9%。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154686人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的发放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机制不完善。对申报对象的家庭财产和收入的核实,主要是依靠经办机构和人员通过入户调查来取得,获取手段单一、内容不全,不能完全准确地掌握真实情况。缺乏统筹协调联络机制,与低保资格认定相关的基础信息采集困难,不能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变动情况。二是收入核定不准确。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家庭收入作为界定低保的主要依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困难家庭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及子女等情况,导致错保、漏保现象时常发生。三是动态管理不到位。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的发展,低保对象的多样化给动态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有的低保对象已经去世,但未及时注销低保资格,继续由其家属领取低保待遇。四是基层民政队伍不强。目前乡镇的低保工作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有些乡镇和村委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很难承担起繁重的调查、审核、审批和管理任务。由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隶属乡镇管理,常常因为工作需要,调动比较频繁,导致新上任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政策把握不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信息比对核查联动机制。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加大公示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享受低保应该、退出低保光荣”的社会氛围。同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信息公开平台,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通过救助热线、举报电话和网上信箱等诉求载体,接受群众监督,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在此基础上,强化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外部监督,防范隐患,堵塞漏洞。同时,加大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三是加大动态管理力度。逐步实行低保对象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完成低保信息数据分类、查询、统计工作,必要时组织专门力量,走村入户,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检查,县、乡、村三级民政人员要不定期对保障对象变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超过保障线的及时核减。对难以量化的指标,可以采用第三方评估,提高低保受助对象的相对公平性。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持基层民政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一支工作能力强、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预算单位

大英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754

执行数:

3713.3

其中-财政拨款:

3754

其中-财政拨款:

3713.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我县把解决困难群众生活提到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任务按量全面完成。

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这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困难群众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明显缓解。一是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发展,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二是社会效益。维护社会公平,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心中。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县城乡低保户对象人数

3%-5%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政策和实际需求

质量指标

城乡低保标准

不低于上年

可行性论证充分,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时效指标

城乡低保对象按时发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稳步提升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重点考核投入产出率、回报率、增长率等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意见

大于95%

大于95%

(三)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大英县民政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英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大英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1万元,比2017年增加66.52万元,增长66.38%。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工作费运转类项目调整为基本公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大英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救灾物资的储备,仁孝为老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大英县2018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1.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英县民政局无车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管理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公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反映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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