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工作机制。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少于4次。
第十条 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票否决”,严格考核和奖惩。县局安办会同县局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奖励机制。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安全生产考核中成绩优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县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问责机制。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迟报、瞒报、漏报事故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查清原因,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不到位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事前责任追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清单制度施行期间,有关股室、队、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发生变动的,由调整后的职能单位履行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天乾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
唐宏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华兴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书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 波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谢 宏 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王 薇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肖云福 局办公室主任
马文军 局综合协调应急股股长
张林鹏 局法规股股长
叶 恒 局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股股长
杨清德 局质量监管与发展股股长
唐凡超 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