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科学制定储备计划。各种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要及时更新;各种器械、设备要经常调试,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6.4 应急保障
6.4.1 宣传、培训和演习
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专业人员处置技术培训,增强医疗救援人员的处置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
6.4.2 紧急征用
在处置疫情期间(发生前和发生后应对期),县政府紧急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和调用人员,涉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要大力支持、配合、服从。
征用设备、设施、物资在事后及时归还,并给予适当补偿。
6.4.3 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指令,按照预案要求,快速、科学、有效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在应对、处置过程中不作为、措施不力、未尽到职责和义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 后期处置
7.1 总结和评估
疫情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
7.2 善后处置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善后。
8 附则
本预案的修订与解释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并报县政府批准。预案未尽之处,参照《大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大府办函〔2019〕15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