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土资源局执行管理情况
1.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
已按照国库指标下达摘要、时间按用途分配使用。
2.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支付率98%。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63万元。“三公”经费预实际支出8.93万元,剔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调整为其他交通费因素,“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完成预算92.73%,比2017年的7.65万元增加1.28万元,上升16.71%,主要由于财政调编人员增加。
4.其他情况。
(三)县国土局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
2018年县国土资源局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
无
2.非税收入执收
2018年原县国土资源局非税的征收、上缴情况。
2018年度实现非税收入1716.99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政策采购实施计划
2018年,县国土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1.283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移动空间信息平台、办公(信息)设备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实际采购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
4.资产管理
2018年原县国土资源局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对采购的固定资产及时核对数量、金额并登记入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5.内控制度管理
按照内控制度管理的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的运行过程和管理流程均依照单位制定的内控手册有序开展。
6.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
2018年县国土资源局按照规定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大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预算》。
(四)县国土局整体绩效
一是双保障行动切实有力。在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7.9%情况下,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3.54万公顷耕地和3.11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确保自然资源资产涉及国土资源领域审计目标得以实现。卫片执法比例控制在15%之内,2013—2017年平均供地率达78.71%,没有出现工作不到位而被上级暂停土地报征、暂停项目上报,政府被问责情况发生。
二是土地营运缓解资金压力。出让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21宗,价款11.6亿元,超年度目标9.6亿元;谋划到位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24亿元,与市本级同步成为全市首批成功争取单位;实现不动产抵押融资34.4亿元,银行、企业、自然人实现三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双七条”提升“城市创新、乡村振兴”保障能力。制定“双七条”措施,有力保障“城市创新、乡村振兴”涉及国土资源领域工作基础。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150%,“套餐式”改革促进工业项目落地;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纳入全省试点范畴,奠定全县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含棚户区改造、工业低效用地处置等)基础;差别化供地保障丝路文旅城、五星级酒店等15个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实现“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目标;在全市率先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持续推进“三合一”不动产延伸服务全国首创工作,成为除市本级外唯一入围“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示范窗口”创建县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在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批备案。成功助推园区提档升级,在园区基础数据不准确情况下,工作不推诿、无差错,主动进京赴省想办法、添措施,成功助推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四是牵头专项工作获得上级充分肯定。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工作代表全省参加全国经验交流,全省唯一并顺利通过验收;“大棚房”清理整治是全市唯一、全省5个之一的地区顺利迎接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导组督导;落实2亿元土坯房整治专项资金,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2.63%,工作做法被《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采用;在全市率先实现砖瓦企业脱硫除尘设施设备安装率100%、率先实现试行标准化建设;国土资源局在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四好”创建活动分别荣获2017年度全省先进党组织、2018年度全省考核先进单位、2017年度全市先进班子荣誉。
五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成果明显。依托“遂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2018年,成功化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案件7件、成都督察局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案件21件、安置房办证、土地整理等历史遗留问题221件;涉及国土领域扫黑除恶、处理非法融资、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得到通报表扬;国土领域信访、安全风险得以有效防控,未曾出现行政败诉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国土资源局整体绩效自评分90.82分(附件《2019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化。年度预算编制中,存在《部门预算专用项目审核表》绩效目标编制、填报不够细化情形。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存在年度项目资金拨付不够及时、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情形。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的管理,建议财政加大年初预算经费保障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依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增强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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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评价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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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2分) |
基础信息更新(2分) |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2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县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0.5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县人大财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财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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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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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2.5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县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县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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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 (3分) |
按《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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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进度 (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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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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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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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24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未涉及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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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 (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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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1.5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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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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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 (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 (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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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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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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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16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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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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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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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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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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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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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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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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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市委省政府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7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附件2
2018年地灾治理排危及避让搬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地质地矿股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以及县财政局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对2018年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和资金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分析。
2018年,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3处,分别为工业集中区席家沟崩塌、玉峰镇团结村4社滑坡、城东管委会凉亭社区凉亭沟滑坡;争取卓筒井小学教学楼崩塌等排危除险项目8处;争取避险搬迁任务120户。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目前, 2018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全面完成;2018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绩效分析
1.政策决策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在项目实施前制订合理制度绩效目标,确保项目按质按期完成。
2.过程管理方面。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专项资金支出上,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3.资金绩效方面。按照“做减法”思路,通过“工程治理一批、排危除险一批、避险搬迁一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从2013年191处锐减至66处,实现连续13年地灾防治“零伤亡”。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财政评审下浮比例大,导致信誉好、技术优、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参加竞标的积极性不高。
(二)项目设计规范和投入还不能完全满足受地灾威胁群众的期望和要求。
四、相关措施建议
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依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增强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土地整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以及县财政局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对2018年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和资金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分析。
2018年,实施土地整理共4个,分别为回马镇枯井村等4个村、通仙乡井湾村等4个村、金元乡斑竹山村等5个村、天保镇道湾村等4个村,建设规模共计3.7241万亩,新增耕地0.2951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3.1615万亩,投资预算5445.01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局正确领导下,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扎实工作,通仙乡井湾村等4个村、回马镇枯井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全面完成;天保镇道湾村等4个村和金元镇斑竹山村等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绩效分析
1.政策决策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项目实施前制订《工作廉政建设制度》、《项目法人制度》、《项目监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并合理制度绩效目标,按期完成。